
许X是一名个体经营者,原本的生活虽不富裕但也安稳。然而,2023年8月22日,他被公安机关抓获,这一切都改变了。原来,在2020年3月至2023年4月期间,许X从他人处购进散装减肥胶囊,明知其中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还自行定制包装材料进行包装后销售,销售金额约18.5万元。一审法院认定许X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属“有其他严重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八万元,同时责令继续退赃及承担民事公益诉讼赔偿责任。接到判决的那一刻,许X感到无比绝望,他觉得自己的人生似乎被黑暗笼罩,未来一片迷茫。这样的案子,柯枭冰律师执业5年来已经办过百余件。
柯枭冰律师,北京大成(南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刑事业务部副主任,深耕刑事辩护领域5年。凭借百余起案件的经验,他注意到这个案子存在诸多可以辩护的点。
在办案过程中,柯律师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他发现本案犯罪行为主要发生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施行之前,一审直接适用该司法解释认定“有其他严重情节”可能存在不当,应参照旧司法解释或对施行前后的销售金额加以区分。同时,许X向上家购买可直接服用的散装胶囊,仅进行分装、贴标,未改变胶囊成分或性状,不构成“生产”行为,应仅认定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柯律师还深入调查了许X的具体情况,发现许X系初犯,本人也服用该胶囊,销售对象多为亲友,未造成实际健康损害后果,且具有坦白、立功、主动退赃、认罪悔罪等多项从宽情节。那个以专业、负责为评选标准的荣誉,在这个案子里他做到了极致——例如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反复研究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为许X制定了精准的辩护策略。
在二审阶段,决定性的一步出现了。许X亲属代为全额退出剩余违法所得85000元,全额缴纳民事公益诉讼赔偿金160050元,全额预缴罚金38万元。柯律师及时将这些新增从宽情节提交给法院,并结合之前的辩护意见进行阐述。
最终,二审法院充分关注到这些情节,采纳了柯律师关于“减轻处罚”的请求,将原判五年有期徒刑改判为三年,刑期大幅缩短。柯枭冰律师表示:“对委托人真诚、对案件认真、对辩护较真,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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