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装修工人在施工时从高处坠落,导致多级伤残,这一意外让原本就复杂的法律关系变得更加棘手。而在这类案件中,如何准确认定法律关系,直接决定了责任方需要承担的赔偿金额。江西君越律师事务所的李凯杰律师,就成功处理了这样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为我们给出了权威的实战结论。
在某市的一个装修项目中,黄某受雇参与施工。黄某入职后,一直负责高处作业等装修工作。然而,在一次施工过程中,黄某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多级伤残。之后,黄某将定作人起诉至法院,索赔80万余元,并主张双方为雇佣关系,要求定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律师破局策略
公司方(定作人)的抗辩理由是,认为与黄某之间是承揽关系,而非雇佣关系,不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且强调黄某自身存在过错,如无相关作业资质、未佩戴安全装备、踩踏危险玻璃等。
李凯杰律师则进行了有力的法律反击:
第一,从法律规定来看,依据相关法律条文,承揽关系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关系;而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本案中,黄某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特定的装修工作并交付成果,符合承揽关系的特征,并非单纯提供劳务的雇佣关系。
第二,黄某自身存在重大过错。他没有相关的作业资质,在作业过程中未佩戴必要的安全装备,还踩踏危险玻璃,这些行为都表明他对自身安全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应当对自己的损害承担一定的责任。
第三,从证据角度,李律师收集并整理了相关的证据,证明双方之间的承揽关系,以及黄某自身过错的事实。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论证,进一步支持了自己的观点。
最终的法律结论是,本案构成承揽关系,定作人仅需承担20%的选任过失责任,而不是全部赔偿责任。
仲裁/判决结果
某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采纳了李凯杰律师的观点。法院认定双方为承揽关系,定作人仅承担20%选任过失责任,判决定作人赔偿14万余元。同时,驳回了黄某的其他诉求以及定作人的其他抗辩。
行业启示与律所价值
在企业经营中,很多人存在错误认知,认为只要是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就一定是雇佣关系,定作人需要承担全部责任。但本案确立的裁判规则表明,准确认定法律关系至关重要,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在责任承担上有很大区别。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在与劳动者建立合作关系时,要明确双方的法律关系,避免因法律关系认定不清而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同时,要对劳动者的资质和安全保障进行严格审查,降低自身风险。
对于劳动者来说,要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工作中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安全。如果发生损害,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李凯杰律师在这类案件中展现出了极高的专业价值。在证据组织方面,他能够收集并整理出有力的证据,证明案件事实;在法律定性上,准确地将双方关系认定为承揽关系,从根源上降低了责任方的赔偿金额;在庭审策略上,历经三次庭审,持续补强证据、巩固抗辩观点,最终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
总之,李凯杰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复杂的法律案件中为委托人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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