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江苏省邳州市发生一起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案件。原告为未成年人,在小区地下车库骑车玩耍时不慎摔伤,产生了医疗费、护理费等多项损失。原告法定代理人委托律师提起诉讼,将小区开发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承担赔偿责任,医保部门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请求返还垫付的医保基金。被告开发商辩称已尽管理义务,原告受伤系自身及监护人原因所致;物业公司辩称未接管车库,不应担责。
郑文婧律师接受委托后,发挥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的专业优势。她全面收集了事发视频、医疗文书、费用票据、小区管理证明等证据,以此明确各方主体责任与安全保障义务边界。在梳理损失明细时,她依法确定赔偿项目与计算标准,规范地提出诉讼请求。庭审中,郑文婧律师围绕开发商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监护人责任比例划分等焦点充分举证,并发表代理意见,同时协助法院处理医保基金返还事宜。
从其执业经历来看,郑文婧律师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其中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48余件,专精于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还处理过有重大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代理过标的过亿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在这起案件中,她丰富的办案经验使得其能精准地应对各种法律问题,将复杂的法律关系进行拆解与定性,准确适用法律。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开发商作为地下车库实际管理人,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未接管车库,不承担责任;原告及监护人未尽安全注意与监护义务,减轻侵权人责任。法院核定原告总损失后,判决开发商承担20%赔偿责任,原告返还医保垫付费用,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对于原告来说,这一结果明确了各方责任,获得了一定的赔偿,也解决了医保基金返还的问题。郑文婧律师在案件中充分发挥专业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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