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起始于原告A为原告B在被告A某文化传播公司购买少儿艺术培训课程,双方签订书面服务合同,原告一次性支付数万元课程费用。然而被告突然通知暂停上课,随后长期停业,工作人员失联。为追回未使用课时费,原告委托陕西西安杨稳定律师提起民事诉讼。杨稳定律师自2022年起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4年。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杨稳定律师凭借其在民商事法律领域的丰富经验发挥了重要作用。杨稳定律师毕业于西北师范大学,并且正在西北政法大学攻读法学硕士,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面对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应诉的情况,杨稳定律师围绕“被告根本违约、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全额退还剩余费用”三大核心要点展开代理工作。她精准适用《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七十七条等规定,将培训机构“关门停业、失联拒服”认定为根本违约,为合同解除与全额退费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同时,杨稳定律师严格按课时比例核算退费金额,不被机构单方格式条款限制。针对原告孩子未上课或仅上极少课次的情况,确保家长已支付的未消费费用100%退回。此外,她突破合同未约定违约金即可免责的误区,依法主张资金占用费,弥补了原告资金被占用期间的实际损失,实现维权利益最大化。
在诉讼流程方面,杨稳定律师采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简化举证流程,缩短诉讼周期,让家长在最短时间内拿到生效判决,避免长期诉累。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之间教育培训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收取费用后未按约定提供教学服务即关门停业,已构成根本违约,应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杨稳定律师作为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人身损害、交通事故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还是高级企业合规师、西安市某区法院商事调解员。她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守专业、严谨、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此次案件的成功处理也赢得了当事人、司法机关与业内同行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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