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现实生活里,不少夫妻在感情破裂后,就想着赶紧办理离婚手续,好结束这段关系。可现在有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很多人心里就犯嘀咕了。有人就问了,要是提前一天去办离婚,行不行呢?毕竟多等一天都觉得煎熬。这离婚冷静期就像是横在想离婚夫妻面前的一道坎,大家都想知道有没有灵活处理的办法。接下来咱们就来详细说说,提前一天去办理离婚到底可不可行。
一、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规定的一项制度。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要先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然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都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给他们发了受理回执单,从这天开始算三十天的冷静期。在这三十天内,只要有一方不想离了,就可以去撤回申请。
二、提前一天去办理的情况分析
从法律规定来看,提前一天去办理离婚是不行的。因为离婚冷静期是法定的,必须要满三十天。婚姻登记机关会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不会在冷静期未满的时候就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这是为了给夫妻双方足够的时间去冷静思考,避免冲动离婚。
就像前面说的小张和小李,如果他们提前一天去,婚姻登记机关是不会受理他们的离婚申请的,会告知他们冷静期还没到,要等满三十天。
三、冷静期届满后的处理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要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这时候需要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离婚协议书是否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等。
要是小张和小李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去办理,婚姻登记机关会按照程序进行审查,如果符合条件,就会发给他们离婚证。
四、错过冷静期届满时间的处理
如果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就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要是之后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比如小张和小李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没去办理,那就只能重新申请,再等三十天的冷静期。
离婚手续办理完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财产分割执行、子女抚养探视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能会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有了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后的诸多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