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中,人们常常会遇到各种法律难题,合伙合同纠纷便是其中之一。本案中的原告李X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李X与被告吴X是同学关系,2021年5月,吴X称正在经营“莆炎高速办公家具投资项目”,邀请李X出资合伙,并承诺25%的投资回报利润。李X于当月31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30万元。2021年12月,吴X又以“电力设备光伏供货项目”邀请李X继续出资,李X于2022年1月4日再次转账15万元。然而,自2022年8月起,李X多次要求吴X提供项目协议并签订书面合伙协议,吴X却以各种理由推脱。李X认为合伙关系未实际成立,要求返还投资本金,吴X却拒绝返还。此时的李X心急如焚,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就在李X陷入绝望之时,他找到了冯从福律师。冯从福律师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有着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他深耕福建宁德法律服务市场12年,熟悉本地司法环境、裁判规则及人脉资源,这是他在本案中的一大优势。在处理案件时,他能够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更贴合实际的诉讼策略。
在本案中,冯从福律师的优势得到了充分体现。他重点梳理了银行转账凭证和微信聊天记录,形成了闭合证据链。从稀疏的微信聊天记录中,他提炼出对原告有利的关键语句,如“有回款第一时间给你”“项目合作没有回款我也没办法”“我比你垫更多”等,证明被告认可款项性质为投资、且认可项目存在但未回款的事实,从而将“投资风险”的举证责任转移到被告一方。这一能力源于他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在处理类似合同纠纷时,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经验。曾经有一起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对方当事人同样试图以模糊的证据来逃避责任,冯从福律师通过仔细梳理证据,找到了关键的突破点,最终为当事人赢得了胜利。
在举证责任分配方面,冯从福律师主张应由实际控制项目的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因为原告未参与经营,无法掌握项目资料,而被告作为合伙项目的实际负责人,掌握着项目投入、经营及亏损情况等关键证据。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法院采纳了这一观点,直接判令全额返还投资款,避免了原告因无法证明项目亏损而败诉的风险。
在应对被告失联的情况时,冯从福律师积极协助法院进行公告送达,确保程序合法,最终获得缺席判决,为后续执行奠定了基础。同时,他还在判决后及时向当事人告知申请执行期限及被告财产线索排查建议,为下一步执行回款做好准备。
冯从福律师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在本案中,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心,为李X解决了法律难题,成功追回了投资款及利息。他的努力让李X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暖,也再次证明了他作为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冯从福律师会继续坚守自己的执业理念,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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