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河北沧州,2025年发生了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位从事农业种植的客户(【原告A】)与另一方(【被告A】)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约定租赁数百亩土地用于农业种植,客户在合同签订当日就按约定足额支付了几万余元承包金。然而,【被告A】收取承包金后,却未按合同约定交付土地,致使客户无法进行种植,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到了2026年1月,【被告A】虽出具了拖欠土地承包金的欠条,但直至客户委托尹杰律师提起诉讼时仍未偿还。客户为了追回拖欠的承包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了河北榆轩律师事务所的尹杰律师诉至法院。
尹杰律师毕业于天津理工大学,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素养。他秉持专业为本、客户至上的执业理念,专注于刑事辩护及经济纠纷领域,还曾获得2024年度人民法院仲裁调解先进工作者的荣誉。接受委托后,尹杰律师迅速展开工作。他多次仔细阅卷,快速梳理案件事实,精准界定这是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他深入分析【被告A】未交付土地、拖欠承包金的根本违约行为以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了客户的核心诉求,为后续的调解及诉讼工作指明了方向。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主持双方进行调解。尹杰律师作为客户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积极参与。他主动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多次与【被告A】进行沟通协商。他向【被告A】清晰阐述其违约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拒不还款的不利影响,耐心引导【被告A】认识到自身义务。在调解协议协商过程中,尹杰律师重点审核付款期限、款项金额及费用承担等核心条款,确保协议内容清晰、可履行,明确【被告A】的一次性付款义务,最大限度保障客户的权益。
同时,在整个案件办理期间,尹杰律师每周都会主动向客户反馈案件进展及调解情况,及时解答客户在诉讼过程中的疑问,告知客户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及履行注意事项,缓解了客户的心理顾虑。
最终,在尹杰律师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A】拖欠的土地承包金几万余元,定于指定日期前一次性偿还完毕,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由【被告A】承担并于同一期限前直接支付给客户。该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尹杰律师成功为客户促成调解,确保客户的全部拖欠承包金及相关费用能够顺利追回,圆满实现了客户的诉讼诉求,高效化解了双方纠纷。客户对尹杰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称赞他精准专业、高效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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