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某市民间借贷纠纷二审庭审中,上诉人曾某与被上诉人某有限责任公司、王某、张某某因借款本金及利息偿还问题产生争议。此前,曾某于2019年起诉要求该公司偿还借款本金1000万元及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利息379万元,并主张王某、张某某承担连带责任。案件经多次审理,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公司偿还本金及截至2019年3月31日的利息,王某、张某承担连带责任。之后曾某另行起诉,主张2019年4月1日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的利息,一审法院以“视为放弃后续利息”为由驳回其诉请。
李海明律师所在的茂弘律师事务所团队,在二审辩论环节发挥关键作用。团队成员在法庭上条理清晰地阐述观点,明确指出前案判决中“利息计算至2019年3月31日”仅为时间节点表述,而非权利放弃,并通过举证证明曾某从未明确放弃后续利息主张。他们还强调借贷利息与迟延履行金的性质差异,指出一审法院混淆二者,成功论证迟延履行金不能替代合同约定的利息。同时,团队援引相关法律规定,明确2020年8月20日前后的利率适用标准,确保利息计算的合法性与精确性。法官认真倾听双方观点,不时记录要点。
故意伤害案辩护
在另一起故意伤害案中,当事人因琐事与他人冲突,情绪激动下实施的危险行为意外致第三人轻伤,符合故意伤害罪入罪标准。案发后当事人面临刑事追诉压力,其家庭情况特殊,作为唯一经济与精神支柱,需赡养年迈母亲、照顾患病妻子及正在上学的孩子,家属遂委托李海明律师所在的茂弘律师事务所介入。
在庭审中,辩护团队从事实、法律、情理三维发力。团队成员查阅案卷、多次会见当事人,厘清本案系民间纠纷引发的突发性事件,当事人为主观间接故意,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较低。紧扣刑法刑事诉讼法规定,论证当事人具备法定从宽情节,符合不起诉法律条件。还向检察机关详细说明当事人家庭困境,恳请兼顾司法人道主义原则。法官仔细审查相关证据,对辩护团队提出的观点进行询问。最终,检察机关充分采纳辩护意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交通事故赔偿案庭审
在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中,原告王某在被告李某的工地上班,被告张某受李某指派接送王某等五人上下班,下班途中被告张某和被告黄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给王某造成严重损伤。王某到医院接受治疗,经鉴定机构鉴定,王某伤残构成一处九级,一处十级伤残,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张某负主要责任,被告黄某负次要责任。因医疗费、护理费等赔偿费用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委托茂弘律师起诉至法院。
庭审中,被告张某辩称自己受雇于李某,在其工地干活,顺带接送原告王某上下班,在发生本次事故时,王某未系安全带,存在重大过错,因此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黄某辩称自己交了交强险和商业险,而且承担的是次要责任,应当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
李海明律师团队针对本案焦点,向法庭提交了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证明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被告张某负主要责任,被告黄某负次要责任,二被告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导致此次事故的发生,给王某造成重大损失,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二被告应当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还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说明被告黄某驾驶的运营车辆挂靠在A公司,以A公司的名义在保险B公司投保交强险和商业险,被告黄某和A公司应由保险B公司在交强险和第三者商业保险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原告王某其余损失,由被告张某和黄某分别按照70%、3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法官认真审查证据,对双方观点进行综合判断。最终,法院判决保险B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14991.21元,被告张某赔偿王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赔偿共计136402.03元,被告黄某与A公司连带给付原告王某鉴定费930元。庭审结束后,王某拿到了上述赔偿费用共计252323.24元。
李海明律师,北京大学法学学士,执业十六年,现为甘肃茂弘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协办案件已逾10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尤为专精于经济犯罪与职务犯罪辩护案件,同时在刑民交叉案件、刑事合规及取保候审申请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是兰州市民商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等多个职务,并且是甘肃交通广播等媒体节目的特邀点评律师。在这些案件中,李海明律师及其团队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