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这样一位当事人,满心欢喜地购买了一套按揭房屋,本以为从此拥有了一个安稳的家。然而,由于房屋贷款未解押,未能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多年之后,命运的转折让当事人陷入了巨大的困境。原出卖人因对外欠债涉诉,其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事人已购买的这套房屋被列为执行标的。这意味着,当事人不仅可能失去辛苦积攒资金购买的房子,之前支付的购房款也可能付诸东流,面临着房财两空的风险。
就在当事人感到绝望的时候,马朝丽律师走进了他们的生活。马朝丽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学士学位,自2015年开始在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执业。她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为专精于刑事辩护和工伤案件等领域。马朝丽律师的核心优势在于她扎实的专业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敏锐的洞察力。
在接受委托后,马朝丽律师第一时间展开行动。她仔细梳理案件证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收集了完备的房屋买卖合同、购房款支付凭证、房屋实际占有使用记录等关键材料。这些材料成为了后续诉讼的有力武器。随后,马朝丽律师立即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在庭审中,她结合法律规定,充分举证证明当事人已合法签订购房合同、足额支付购房款、实际占有房屋,且未办理过户并非当事人自身原因导致,完全符合排除强制执行的法定条件。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精彩的辩论,法院依法采纳了马朝丽律师的全部意见,判决终止对涉案房屋的强制执行,成功保住了当事人的房产。
本以为案件就此终结,但原出卖人因欠债过多、失联出逃,当事人依旧无法办理过户,房产始终存在再次被执行的风险。为了彻底根除隐患,马朝丽律师再次代理当事人提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诉求判令出卖人履行过户义务、支付违约金。在这次诉讼中,马朝丽律师同样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深入研究案件,精准把握法律条文,最终法院判决支持了全部诉求,判令出卖人一个月内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并承担违约责任。
然而,判决生效后,出卖人仍失联拒不履行。马朝丽律师没有丝毫退缩,她随即代理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法院向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顺利为当事人办理完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彻底解决了所有房产纠纷,实现了“保房产+办产权证+获违约金”的三重胜诉结果。
马朝丽律师在执业过程中获得了众多荣誉。她是安阳市律师协会和河南省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2023年参加安阳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被评为最佳学员,在律所三十周年所庆获得从业满五年奖,2025年被聘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认可,也证明了她在法律领域的卓越成就。
在办理这个案件的过程中,有一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在收集证据时,马朝丽律师发现一份购房款支付凭证存在瑕疵。为了确保这份证据的有效性,她多次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支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并亲自前往银行调取相关交易记录。经过不懈努力,最终完善了这份证据,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马朝丽律师始终坚守“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她从当事人的困境出发,凭借自己的专业优势和不懈努力,为当事人解决了房产纠纷。她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责任与担当,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每一位当事人,全力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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