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夫妻财产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

最新修订 |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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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财产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是否夫妻财产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

是否夫妻财产协议不能对抗第三人?

(一)夫妻财产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可以从两方面来把握: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的利益。

具体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为婚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抚养义务所负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债务。

4、夫妻一方因继承遗产所负债务。

5、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在婚姻中就会为了让彼此之间的财产更加清晰而拟定了财产协议,而这样的协议只要是不违法的都是有法律效力而且受到保护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出现了第三人涉及在协议中的,需要明确该协议不能对抗他们的权益,必须将他们的权益也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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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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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婚生子女_____由_____方抚养,_____方每月_____日前向_____方支付子女生活费计____元人民币,直至其_____岁。
(二)子女大学毕业之前的教育费、医疗费由双方平均分摊,非监护方应在见相关票据后5日内支付,但不排除紧急情况下非监护方的垫付责任。
(三)如果子女对外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由双方平均分摊。
(四)非监护方探视子女的具体方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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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财产明细(单物或份额价值在___元以上者)如下:
(二)如果一方持有、控制的夫妻共同财产(单物或份额价值在___元以上者)未在上款列明,一经发现,另一方有权分得该财产的80。
(三)夫妻共同债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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