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秦XX和于XX是亲戚关系,秦XX妻子是于XX妻子的姑姑。2014年8月,于XX以开办公司需要资金为由,向秦XX借了10万元。秦XX以现金方式把钱交给了于XX,于XX打了借条,但借条上没写还款期限和利息,只是口头承诺很快就还。
之后,秦XX多次找于XX要钱,于XX通过他妻子陆续还了35000元,还剩65000元没还。2021年,秦XX妻子和于XX妻子通电话,于XX妻子在电话里承认了“借了10万,还了35000元,还欠65000元”这个事儿。可秦XX再催要,于XX就是不还,秦XX没办法,只能起诉。
于XX在法庭上辩称,秦XX没把钱直接交给他,而是给了他妻子,还说这借款是高利贷,自己现在也没能力还钱。当时秦XX心里特别着急,接到法院传票的时候,他好几宿都没睡好觉,担心这钱要不回来了。
这时候,秦XX找到了张书雯律师。张书雯律师2020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百件,在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等领域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张律师介入后,做了不少工作。首先,她指导秦XX整理并提交借条、通话记录等关键证据,让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在整理证据的过程中,张律师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可能对案件有帮助的信息。其次,张律师利用通话录音中于XX妻子对借款及还款事实的确认,增强了现金交付的证明力。她还准确适用民间借贷司法解释中关于逾期利息的规定,为秦XX争取到自起诉之日起计算的逾期利息。
张律师多次会见秦XX,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在一次会见中,秦XX回忆起当时借钱的场景,一些细节让张律师更加确定证据的方向。张律师还认真查阅了大量的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为案件做足准备。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秦XX提交的借条及通话记录等证据足以证明于XX向他借款10万元的事实。双方的借贷关系合法有效,于XX只还了35000元,还欠65000元。法院支持秦XX要求偿还借款本金65000元的诉讼请求,同时,由于于XX自2015年下半年起经催要仍未还清欠款,要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法院判令于XX按年利率3.85%的标准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逾期利息。判决于XX在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712.5元。
秦XX原本担心这钱要不回来,没想到最后不仅拿回了本金,还拿到了逾期利息。这个案子能取得这样的结果,靠的就是张律师对证据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的熟练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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