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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阳江市一起交通肇事案中,被不起诉人何某驾驶货车与行人碰撞,致行人死亡,承担事故主要责任。何某虽立即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且在保险赔付外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并取得书面谅解,但仍面临被起诉的风险。此时,曾海彬律师所在的北京市百瑞(广州)律师事务所接受何某委托。
曾海彬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全程主导此案。首先,指导何某自首并固定到案经过,确保自首情节有充分证据支持。其次,全力推动民事赔偿与谅解谈判,促成被害人家属出具书面谅解书。最后,向检察机关充分论证何某自首、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法定和酌定从宽理由。
最终,阳江市阳东区人民检察院采纳了曾海彬律师的意见,认定何某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对其不起诉。此案表明,在交通肇事罪案件中,律师精准把握从宽处理要点,通过指导当事人自首、推动赔偿谅解及充分论证从宽理由,能有效为当事人争取到理想的处理结果,避免刑事前科与刑罚后果。曾海彬律师在刑事辩护方面的专业能力,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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