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法律的江湖中,每一场诉讼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蒋顺花律师,这位自2012年起便投身法律行业的专业人士,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在多起案件中为委托人排忧解难。
在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以委托方某实业公司逾期交房且擅自变更规划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购房款、支付违约金等共计658913.32元。某实业公司委托蒋顺花律师作为特别授权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蒋顺花律师迅速锁定案件核心争议,即委托人是否构成逾期交房以及规划变更是否构成原告解除合同的合法理由。
蒋顺花毕业于北京大学(自学考试),有着扎实的法律功底,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00件。丰富的办案经验让她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深入核查案件背景,发现案涉项目建设期间恰逢新冠疫情,兴义市曾实施临时静默管理,属于不可抗力。同时她调取兴义市住建局相关文件,为抗辩逾期交房提供了政策支撑。她还协助委托人整理了一系列核心证据,如《延期交房告知书》《交房通知书》、竣工验收备案表以及规划变更的批复及公示记录等。
庭审中,蒋顺花律师围绕争议焦点充分抗辩,强调委托人延期交房系疫情不可抗力导致,且未超出政策允许的延期期限,不构成违约;规划变更合法合规,未损害原告核心权益,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房屋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原告的合同目的完全可以实现,解除合同不利于交易稳定。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她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另一起案件中,原告重庆XX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XX公司、贵州XX公司签订《设计咨询服务合同》,要求二被告支付第二笔服务费、资金占用损失等费用。XX公司委托蒋顺花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蒋顺花律师聚焦案件核心,明确了三大争议焦点:XX公司是否为案涉服务费的付款主体;原告提交的设计成果是否符合约定并视为已确认;案涉合同的效力及责任划分。
蒋顺花律师团队仔细核查合同条款,明确XX公司非合同约定的付款主体。针对原告“视为确认”的主张,她举证关键沟通记录,证明XX公司已对设计成果提出异议。同时,她核查发现原告公司无建设工程施工设计资质,案涉合同部分内容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且双方均存在过错。
庭审中,蒋顺花律师围绕核心观点充分辩论,其代理意见得到法院充分采纳。法院判决XX公司支付原告部分费用,驳回原告对XX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以及关于资金占用损失、律师费等其余诉讼请求。
蒋顺花律师作为贵州权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还是第七届贵州省律师协会重大案事件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及婚姻家庭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她秉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用法律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处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时,凭借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委托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支持,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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