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福建石狮,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引起了广泛关注。委托人承包了某建筑工程,以包工包料的方式进行施工。然而,转包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导致委托人无力垫资,工程施工陷入困境。截至委托人退场,转包方共欠付工程款460余万元。这对于委托人来说,是一笔巨大的损失,不仅投入的资金无法收回,还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
委托人找到了北京海勤(厦门)律师事务所的王伟栋律师。王伟栋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502201810041043,服务地区主要在福建厦门的湖里区、思明区。他执业期间经手办理了数百起案件,在民商事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接手案件后,王伟栋律师立即展开了工作。他首先仔细查阅了案件卷宗,对每一个细节都进行了深入分析。为了准确把握案件情况,他多次前往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在这个过程中,他发现案涉工程分为公区部分和户内部分,公区部分已订立结算协议,户内部分虽未订立结算协议但已经进行核算清点。
针对转包方提起的反诉,王伟栋律师进行了充分的准备。他从多个角度进行论证,提出结算协议仅是针对公区部分进行结算,转包人实际欠付工程款数额应是公区结算款加上户内核对工程款之和460余万元。他还指出,在已经订立结算协议且转包方已经进场进行后续施工的情况下,转包方无权再要求进行鉴定。同时,根据法律规定,承包方应举证证明已向转包方足额支付工程款,否则应当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在庭审过程中,王伟栋律师凭借娴熟的庭审技巧和精准的法律研判,对转包方的反诉进行了有力的反驳。他向法院提交了多份书面代理意见,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理由。他的专业和尽责得到了法院的认可。
最终,法院除因未支持承包方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外,王伟栋律师一方的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判决金额与起诉金额扣除转包方在起诉后支付的工人工资后分文不差,转包方的反诉被法院全部驳回。这一结果得到了委托人的充分认可,委托人表示:王律师专业负责,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他始终为我们的利益着想,让我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力量。
王伟栋律师担任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厦门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厦门市商事调解协会会员及惩戒委委员。他始终秉持着以专业铸根基,以尽责守托付,以匠心办精案的执业理念,在法律框架内坚持委托人利益至上。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委托人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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