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拆迁赔偿可能是行政案件,可能是民事案件。房屋拆迁活动具有行政性的特点,当事人与行政部门发生的拆迁赔偿纠纷属于行政案件的受诉范围;签订房屋拆迁合同发生的拆迁赔偿纠纷具有明确的被告和具体的诉讼请求,法院可以民事案件立案。
行政赔偿与司法赔偿的主要区别在于责任主体、侵权时间、追偿条件和程序流程。行政赔偿涉及行政机构及职员,主要发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条件较宽松;而司法赔偿针对司法机关及工作人员,涉及从侦查到监狱管理等各环节,条件严格,仅限于特定暴力或贪污受贿等行为,程序也有差异。
行政赔偿的项目可以协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行政机构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如侵犯公民、法人权益致损害,应依法承担补偿责任。"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特指那些依据法律肩负赔偿审查、决定与诉讼职责的各级行政机关,负责处理赔偿申请和支付赔款。
行政赔偿程序分为申请与受理、审查和执行三个阶段。政策法规处负责受理赔偿申请,经初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需提交《申请登记表》,特殊情况可口头提出并记录。审查环节关注申请内容的合规性、申请人资格、我局责任、时效及资料完整性。执行阶段,确定赔偿的司法行政机关将落实赔偿决定。
行政侵权诉讼中,原告为受损个体或实体,必须有明确被告、具体诉求与事实证据支持。纠纷须在法院受理范围内,由相应法院管辖。如仅求赔偿,需先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并获处理。诉讼应在法定时效内提出。
受害者有权获得赔偿,当行政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违法拘留、非法拘禁、施暴或不当使用武力致人伤害或死亡;违法执行罚款、吊销证件、查封财物、征收财物或摊派费用,以及任何其他侵犯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行为。这些行为若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财产损失,均属赔偿范围。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