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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购公司分录怎么做

帮助5人 3.7w浏览 匿名 2020-08-31 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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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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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被收购公司分录如何做
    1、签订一份股权转让协议,法人变更协议,到工商局进行变更。
    2、原价转让,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入账,会计分录
    借:实收资本--旧股东
    贷:实收资本--新股东
    注:转让款可以不通过账面体现,直接给出让方。
    3、其他会计账面数据不变,继续沿用旧账就行了。
    1、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物资,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金损溢”科目,贷记“原材料”、“产成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等科目盘盈的各种材料等,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原材料等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还应同时结转材料成本差异。
    2、盘亏的固定资产,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累计折旧”科目,代记“固定资产”科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应转入清理,按固定资产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定资产原价,贷记“ 固定资产”科目;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收入和残料价值,借记“银行存款”、“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政策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的出台,对企业重组业务相关的会计处理进行了新的阐述,与之相配套,2009年4月30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以下简称财税59号文),明确了企业重组所得税政策包括税收优惠。
    该文将企业重组划分为六种主要类型:企业法律形式改变、债务重组、股权收购、资产收购、合并、分立,并且根据条件将企业重组的税务处理分为一般性税务处理和特殊性税务处理,其殊性税务处理也就是重组的所得税优惠政策。本文将结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企业重组中的资产收购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分析。
    全文
    10 2020-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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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购公司分录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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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购买公司债券分录怎么做?
1、借:1、持有至到期投资-面值。2、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2、贷:银行存款。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的货币资金。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的规定,每个企业都要在银行开立账户,称为结算户存款,用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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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认购协议书签了可以退钱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践操作中,关于签署认购协议之后能否予以撤销,这是一个较为复杂且具有争议性的问题,具体情形需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分析解读。
一般而言,以下几种情况可以作为参考:
1.倘若在诉讼请求提出之前,开发商尚未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亦即,这段期间所签订的房屋认购书乃为无效。
在此种情况下,定金理当退还给买方;
2.若是买方未能按时赴约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实际上已经构成了买方违约,此时,定金不仅不能退还,反而应当由卖方直接没收;
反之,若卖方在认购书规定的期限内擅自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从而导致无法正式签约,此举无疑属于卖方违约,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3.若买卖双方均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署了合同,那么在买方按约履行义务之后,定金便可抵扣为购房款项,或者由卖方收回;
然而,在双方履行正式合同的过程中,若有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则应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的原则;
4.若买卖双方均未出现上述第一项中所述的违约行为,仅仅因为在预售(销售)契约以及补充协议的内容上难以达成共识,最终未能成功签约,那么卖方应当将定金全额退还给买方;
5.若在正式签约之时,有一方对认购书中已确认的条件,例如价格、房号、面积等进行了修改,从而导致签约失败,这种情况被视为违约。
若系买方违约,定金将不予退还;
若系卖方违约,则卖方应当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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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银行存款购买公司债券分录应该怎么做
借:持有至到期投资-面值。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银行存款是指企业存放在银行的货币资金。按照国家现金管理和结算制度的规定,每个企业都要在银行开立账户,称为结算户存款,用来办理存款、取款和转账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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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做鉴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劳动行政管理部门。
工伤认定乃是指劳动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定权力,对于因事故伤害(或者患有职业病)而导致的职工作为是否构成工伤,或是视为工伤的情形进行性质判定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实际参与工作或被视为工作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其他原因引发了对自身人身权益的侵犯,为了确定该侵权行为的责任人并对事件过程进行性质判断的行为。
依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应当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实施此项确认工作。
也就是说,若需进行工伤认定,应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交相应的申请。
当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认为所遭受之工伤情况成立,而用人单位则否认这一观点时,该用人单位即负有举证责任。
倘若用人单位未按时履行举证义务,那么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便可依据受害职工提供的证据资料,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关于工伤认定的方式和流程:
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当遵循属地原则,将申请递交至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管理部门。
如果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于不予受理的决定持有异议,或者对工伤认定的结果存在争议,均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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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帮员工买社保分录怎么做
公司帮员工买社保分录包括发工资时的借贷项目以及交社保时的借贷项目,其中各项目之间不能混为一谈,需分清各个项目所对应的款项,认真核对,按时缴纳社保,分录做到有理有据,找清每一款项的所对应的部分,及时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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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提出离婚收到传票后该怎么做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接到人民法院依法送达的离婚诉讼传票之后,被告人有以下几个关键性的步骤需要进行:
首先,对于卷入该法律程序的重要性应当有充分的理解,并且要积极主动地搜集与案件有关的各项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能够证明其个人身份信息的证明文件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据资料;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必须在收到传票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发出传票的人民法院提交一份详细的民事答辩状,这份答辩状应包含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及联系方式等重要内容;
最后,被告人还需将所收集到的相关证据材料随同民事答辩状一并提交给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第六十五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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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帮员工买社保分录如何做的?
公司帮员工买社保分录在做时就需要按借贷来进行处理,一般借方为管理费用(社保),贷方为银行现金;如果是发放工资扣除个人部份的五险一金,那么借方为应付工资,而贷方为应收其它款(社保人个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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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购买的风险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随着我国居民生活质量持续提升以及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于日常生活之中,网络购物模式逐渐获得了广大群众的青睐与认同。
然而,互联网购物作为一种远程支付手段,不可避免地带来了一系列潜在的购物风险,特别是对于那些缺乏统一规范要求的商品领域,比如涉及到视觉搭配效果的服饰、箱包皮具、饰品等,以及在实体店购物过程中需要进行模糊筛选的商品类型。
在这些品类丰富的商品中,网络购物往往会出现商品与实际不符、品牌难以分辨、颜色偏差、尺码型号混乱、无法试穿试用以判断商品质量等问题,而且更为常见的是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退货换货流程复杂等问题。
此外,商家在推出大幅度优惠活动时,还可能面临以下风险:
实物与宣传存在较大差距,而消费者购买决策的关键因素之一就是对商品的真实性、可靠性的把握,仅仅依靠浏览网页,消费者很难准确判断货物的真实情况;
因此,网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商家为了吸引更多消费者,可能会发布不实信息,如夸大产品性能和功能、提供虚假价格信息、做出虚假服务承诺等。
消费者只能通过文字描述、图片展示等途径获取商品信息,而商家则利用夸张的推销措辞、非实景拍摄的图片、编造的交易记录或者只强调产品优势,掩饰其缺陷,使得原本普通甚至低劣的产品经过精心包装后,摇身一变成为所谓的“热销商品”。
法律依据:
《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第十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不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采取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交易安全可靠,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第十二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或者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或者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
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
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
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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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网签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涉及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的网签合同环节,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关键点:
其一是所有签署合同的各方签约人是否都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是确保合同有效与公平的重要保障;
其次,要确认各方当事人(特别是卖方)在签订合同时所做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且合法;
紧接着,要审查合同协议内容中是否存在任何形式上或实质上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情况,以避免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最后,还需核实该份合同是否已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相应的登记备案等手续,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和权威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一条
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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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笔录能做司法鉴定么
不做笔录是可以进行司法鉴定的,当事人只需要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相关的鉴定材料,之后就能够进行办理相关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可以是由相关仲裁机构或者司法机关进行申请,也可以是当事人自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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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老婆偷情只有录音和聊天证据能胜诉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面对感情中另一方出轨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下,若您决定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那么搜集相关证据便成为了至关重要的环节。
以下是几种可能的途径供您参考:
首先,您可以收集展示配偶与第三者之间存在亲密关系的各类照片作为证据;
其次,如果您能获取到能够证实配偶与第三者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录音资料,例如在与配偶交谈过程中,对方亲口承认了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等,这将对您的诉讼非常有利;
此外,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邻居或朋友的证言等也可作为有力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第六十八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时间范围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有效期限为六个月。
自公证文书中标注的无犯罪截止日期开始计算。
若公民因特定情况无法亲自提交申请,可委托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配偶或直系亲属代为办理,但需提交正式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文件及副本以及受托人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及副本。
在审查起诉阶段或审判阶段,人民检察院有权依据辩护人的申请,向公安机关调取尚未提交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材料。
对于公民因职业需求而申请开具证明的情况,应凭借申请人的公民身份证、出具证明申请书、与申请执业相关的文书或表格,向被证明对象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开具证明或签署证明意见。
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辩护人的申请,向公安机关调取尚未提交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材料。
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指出,如果辩护人认为在侦查期间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材料尚未提交,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要求人民检察院向公安机关调取。
此处所指的期间是从“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换言之,无论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抑或是在审判阶段,只要辩护人认为公安机关在侦查期间收集的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证据材料尚未移交且申请调取,均可向人民检察院提出。
人民检察院在审判阶段向公安机关调取相关证据之后,应对其进行严格审查,并及时将结果提交至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贷款下来后才签预售合同,这种做法合法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进行房产交易过程中,为了确保交易双方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应该先签署网络签约购房协议(开户协议),然后才能向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
这主要原因在于大部分的金融机构在处理房贷申请时,通常都会要求申请人提交相关购房协议作为申请前提条件,没有购房协议便无法顺利地与金融机构签订贷款协议;
此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购买的房产必须经过网络签约备案程序后,金融机构才会发放贷款,而金融机构则需要将购房协议作为抵押物来保证贷款的安全性。
因此,只有当购房协议正式生效后,才能开始申请贷款流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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