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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行政诉讼起诉状

帮助5人 3.9w浏览 匿名 2020-09-03 山东德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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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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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怎样写行政诉讼起诉状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行政诉讼状包括5部分,格式如下。
    1、行政诉讼状的格式:
    (1)标题。写明行政状。
    (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原告要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地址等情况,由于人民受理行政诉讼案有管辖的范围,被告栏要写明被告机关或组织的全称、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3)正文。正文是行政状的核心内容,正文内容包括三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地址。
    1)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根据行政案件的特点,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主要有:部分或全部撤销处罚决定;变更处罚决定;提出赔偿损失等。
    诉讼请求要表述明确、具体。原告可以针对被告具体行政行为的性质以及自己的权益受损害的程度,依法提出恰如其份的请求。
    2)事实与理由。这部分要写清楚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事实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依据,状必须写明被告侵犯人合法权益的事实经过、原因及造成的结果,指出行政争议的焦点。如果是经过行政复议后不服提出的,还要写清楚复议作出复议决定过程和结果。
    理由是在叙述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分析,论证诉讼请求合理合法。其理由应根据案件的不同而有所侧重,但引用法律、法规条文必须准确,理由务必充分。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这部分内容要求原告就诉讼请求、列举的事实、阐述的理由所举之证据,应当详细、分明,以便人民在办案过程中核对查实。
    (4)尾部。包括附项和落款。要写明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项中写明本诉状副本份数。
    2、行政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的具体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提讼的书面请求。行政状是或工作人员的具体行为所涉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递交的,请求人民对该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予以裁决,用以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政诉讼文书。
    3、撰写行政状,是《行政诉讼法》赋予公民的一种权力。原告被国家或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之后,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提讼。对受理行政诉讼的人民来说,状是引起行政诉讼程序的根据,并成为审判结论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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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2020-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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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写行政诉讼起诉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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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1、标题。写明行政起诉状。2、首部。必须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有关情况。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诉状的核心内容,写明具体行政处罚内容。4、尾部。包括附项和落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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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无效行政诉讼起诉状怎么写?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商标无效行政诉讼起诉状要写清楚原告方和被告方的基本信息,还要写清楚关于商标侵权行为相关的事实证据,并且原告还要写清楚自己想诉求,并且还要垫付一部分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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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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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怎样写行政起诉状?
行政起诉状主要包括一下几个部分:第一,原告和被告双方的个人信息(姓名、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等);第二,起诉的原因;第三,起诉请求(就是自己想达到什么目的);第四,起诉的事实材料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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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房产纠纷的诉讼请求书模板应如何撰写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撰写民事诉讼起诉状时,应当详尽地注明当事人的个人身份资料,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国籍、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必要元素;
同时要清晰阐述具体的诉讼主张和案件事实理由,倘若需要针对多个诉讼主张进行列举,则应当按照顺序进行编排并逐项详细描述;
此外还需详实列出相关证据清单以及证据来源,以供法庭审核。
在提交起诉状时,务必将上述所有材料一并附上。
对于由合同引发的争议,其起诉状的书写应当严格遵循法律规定,诸如:
1、原告方面需涵盖到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所在单位、居住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关键信息;
2、被告方面则需包括其姓名、性别、所在单位、居住地址等相关信息;
3、原告方需明确提出诉讼请求,并详细陈述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原告方还需提供充足的证据及其来源,若涉及证人,则需提供证人的姓名和居住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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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诉状如何写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行政诉讼的诉状如何写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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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上海市哺乳假政策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随着《上海哺乳假新规定》的出台与实施,针对广大职场女性的关爱力度也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该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哺乳期在内,擅自降低女职工的薪资待遇、解除劳动关系或聘任合同;
其次,对于尚处于哺乳阶段不满一岁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夜间加班;
再次,用人单位有责任在每日的工作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提供至少一小时的哺乳时间,如生育多胞胎者,则每增加一名婴儿,每天需额外增加一小时哺乳时间;
此外,在子女年满三周岁前,男女双方均可每年享有共计十天的育儿假期,且在此期间的工资待遇,应按照当事人正常出勤时应得的工资标准发放;
最后,对于女职工较多的用人单位而言,有义务根据女职工的实际需求,设立专门的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以及哺乳室等相关设施。
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的相关规定,建设相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其配套服务设施。
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以及妇女联合会,亦应依据自身职责,积极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
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
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鼓励用人单位采取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措施,支持家庭生育、养育。
第三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城乡社区建设改造中,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婴幼儿活动场所及配套服务设施。
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配置母婴设施,为婴幼儿照护、哺乳提供便利条件。
第三十七条
教育、卫生健康等部门和妇女联合会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提供多种形式的家庭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为婴幼儿家庭开展预防接种、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膳食营养、生长发育等健康指导。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实际需要,依托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提供短期、临时婴幼儿照护服务,为家庭照护婴幼儿提供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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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可以延期多长时间执行
[律师回复] 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期限定为60天,具体的实施细则如下所述:
第一,若被处罚者对于异地拘留的决定表示异议,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途径,可以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其次,在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程序结束并得到明确结果之后,公安机关方可决定该行政拘留的执行与否;
最后,关于行政复议的时限设定为60天,即在公安机关接到申请开始算起直至做出最终决定为止,总共需要60个工作日。
关于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四点:
首先,被拘留者必须已经依法申请了行政复议或者提起了行政诉讼;
其次,被拘留者本人必须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再次,公安机关需认定对被拘留者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
最后,被拘留者或者其近亲属必须依法提出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缴纳保证金。
关于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担保人,应具备以下四项基本条件:
首先,担保人与案件本身没有任何关联性;
其次,担保人应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任何限制或剥夺;
再次,担保人在当地应有稳定的户籍和居住场所;
最后,担保人应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承担担保义务。
综上所述,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期限为60天,被处罚者如对异地拘留的决定持有异议,可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向当地公安机关提交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同时,公安机关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若认为对被拘留者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会产生社会安全隐患,则可批准暂缓执行。
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可以暂时免于执行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营运车辆停运损失起诉状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运营车辆所产生的营业损失,除了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实质性财产损失可以向相关责任人提出赔偿请求外,该车辆在停驶期间所带来的合理的营业损失亦可向肇事方主张赔偿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在涉及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案例中,倘若受害人所使用的受损车辆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旅客运输业务,那么他们有权要求赔偿在车辆修复期间所产生的停运损失,这一点得到了交通事故责任方的认可与支持。
因此,运营损失无疑是交通事故财产损失的重要组成部分,交通事故的责任方或侵权赔偿责任人便是车辆营运损失的直接责任方。
若责任方已经购买了交强险或第三者责任险,那么保险公司应在其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此外,营运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所发生的行车事故以及货物运输事故所引发的赔偿费用及其他损失费用,均应按照净损失计入成本。
至于因企业或驾驶员责任而导致的行车事故所产生的救济费、修理费以及赔偿费,同样需要按照净损失计入成本。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短缺、失窃、破损等货损货差事故损失,包括修补和赔偿费用在内,只要属于定额损耗率之内的部分,便需按照净损失计入成本。
索赔则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遭受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之后,要求保险人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法律行为。
保险索赔是被保险人获得实际的保险保障并实现其保险权益的具体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民警冒充嫌疑人签名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析:
假借他人之名签署文档或许会触犯刑法中的诈骗罪条款。
在此类情形中,当行为人在未取得他人书面授权(通过签名或意愿传达)的情况下,私自假扮他人并以其名义进行签名及指纹识别等操作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他们将被迫承担其所签署合同或其他类似性质文件带来的所有不良后果。
这种情况不仅会涉及到对被欺骗者的经济赔偿责任,更有可能引发刑事指控,即涉嫌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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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起状怎么写?
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等信息,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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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刑事案件行政案件先后的顺序是怎么样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不能将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处理流程进行简单的排序或比较。
这是因为二者所针对的适用场景及准则存在显著差异,难以直接对其进行类比分析。
举例来说,普通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然而,当某一行为达到了刑事犯罪的严重程度时,则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安机关根据行政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下列处理决定:
(一)确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和危害后果的轻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确有违法行为,但有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情形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有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违禁品、管制器具的,应当予以追缴或者收缴;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四)对需要给予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收容教养等处理的,依法作出决定;
(五)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转为刑事案件办理或者移送有权处理的主管机关、部门办理,无需撤销行政案件。公安机关已经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应当附卷;
(六)发现违法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对已经依照前款第三项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案件,又发现新的证据的,应当依法及时调查;违法行为能够认定的,依法重新作出处理决定,并撤销原不予行政处罚决定。
治安案件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不予行政处罚或者处罚决定之日起二日内将决定书复印件送达被侵害人。无法送达的,应当注明。
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听证三日还是五日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听证时间,其设置分为两个时间段,主要源于行政处罚中所设定的听证期为三个自然日,而对于听证许可而言,其规定的期限则为五个自然日。
由于这两种法律程序属于独立的系统,因此各自适用的听证期限亦有所区别。
关于听证的具体组织流程如下:
首先,当当事人提出听证请求时,应于行政机关告知相关事项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申请;
其次,行政机关应在听证会召开前七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发出通知,明确听证的时间及地点;
第三,除非涉及到国家机密、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等特殊情况,听证过程将以公开形式进行;
第四,听证会将由行政机关指派的非案件调查人员担任主持人;
若当事人认为该主持人与本案存在直接利益冲突,可依法申请回避;
第五,当事人既可亲自出席听证会,亦可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代为参与;
第六,听证期间,调查人员将陈述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提供相关证据以及提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建议;
当事人有权就此进行辩护和质证;
最后,听证会应制作详细的笔录,并在当事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侵犯财产权案件的行政赔偿范围如何界定
[律师回复] 解析:
行政机关之赔偿责任,涵盖了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以及侵权损害两大部分内容。
首先来看行政赔偿的侵权行为范围,其具体形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部分:
1.对于人身权益所引发的侵权行为,例如:
(1)涉及到不法拘留或非法施加限制人身自由之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行为;
(3)以殴打等暴力手段或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手段导致公民身体受到伤害或死亡的情况;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导致公民身体受到伤害或死亡的情况;
(5)除上述情况外,所有可能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2.对于财产权益所引发的侵权行为,例如:
(1)涉及到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情况;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况;
(3)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情况;
(4)除上述情况外,所有可能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接下来,我们来探讨行政赔偿的侵权损害范围,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物质损害,即实际损害及可得利益损害;
2.精神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二)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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