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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社保局签订的医保缴费为年缴。社保局修改医保缴纳时间为每月交后,没有告知,致使脱保,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能报销。责任在谁?

3.9w浏览 匿名 2020-09-18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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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 袁兴军律师
    袁兴军律师
    那要看改为月缴是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还是社保局自己的决定。因为法律法规属于免告知事项,如果因此修改为月缴,社保局不承担责任。否则,社保局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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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2020-09-22
  • 张新律师
    张新律师
    评分 5.0 服务1.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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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找社保局,打字说不清楚,具体来电详细些。为了对更好地帮助你,需要看下你的材料,有理帮你打赢官司 无理助你减少损失..
    全文
    4 20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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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社保局单位查询社保缴费明细当然是可以的,除了到社保局进行办理之外,还可以直接利用电话的方式来进行查询,再者也是可以利用网上查询,只要有合法的证件就可以查询得到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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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预售合同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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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我国现行相关法令规定,商品房预售业务应满足以下四项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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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签订后违约金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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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要确认您所签订的合同中是否已明确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数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从而依照这一约定进行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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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情况下,合同会约定按照每日的比例来计算违约金,自违约方违约的次日开始,计算违约金直至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为止。
2.其次,需要评估合同中所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是否合理,若认为其不合理,则有权申请增加或降低违约金。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一方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法院予以减免时,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即视为过高;
而当另一方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低为由请求法院予以增设时,应当以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确定违约金的数额。
因此,在评估违约金标准是否合理时,需要先确定损失的具体金额,然后再根据损失的大小来决定是要求提高还是降低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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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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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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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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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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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社保局的劳动合同备案与缴纳社保有啥关系
交社保局的劳动合同备案与缴纳社保没有直接关系。劳动合同必须到社保机构进行备案,是为了统计就业人员的数额。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后,就必须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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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个月的社会保险是否需要正常缴纳?
您必须进行这样的操作。
在您从原先工作的单位辞去职务之后,原先所在的单位将负责为您处理社会医疗保险、社会保障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停止缴纳事宜,并会向您提供相应的停止缴纳证明。
一旦有新的用人单位愿意接受您,该单位将会负责协助您完成这些保险的转移流程,以便您能够继续在新单位享受到这些福利待遇。
然而,如果您目前正处于失业状态,那么您有权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
在此过程中,所有与之相关的社会保障业务都可暂时停止缴纳;
或者如有特殊情况使得您无法领取失业救济金的话,那么在失业这段时间内,您需要自行承担或暂停缴纳各种社会保障费用。
但是请注意,如果您选择暂停缴纳,那么在此期间,您将无法享有任何社会保障服务,并且在未来补缴时还需支付滞纳金。
至于住房公积金部分,您只需办理暂停手续即可(暂停期间不可使用),待日后恢复正常工作后再继续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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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社保局能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吗?
商丘市睢阳区社保局能更改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但是更改社保基数的行为必须要合法。诸如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形下擅自修改社保基数,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实施修改行为的社保局工作人员将会受到诸如被处分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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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了医药费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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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
根据医疗结构提供的医药费、住院费等付费凭证,结合详细病历以及明确的诊断证明,以在一审法庭辩论结束之前实际产生的金额为准进行确认;
2.误工费:
以受伤者的误工时长与收入状况为基础进行判定;
3.护理费:
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与实际护理人数及护理期间密切相关;
4.交通费:
根据伤者及其必要陪伴人员在医院或转院接受治疗过程中实际支出的费用进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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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当地国家机构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
6.住院伙食补助费:
依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确定;
7.营养费:
取决于伤者伤残等级并依据医疗机构的建议确定;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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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死亡赔偿金;
11.被抚养人生活费:
根据抚养人失去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进行计算;
12.精神损害抚慰金:
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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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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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满60岁未缴满15年是否能领取养老金
[律师回复] 解析:
1.凡参与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之个人,在达到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付保险费用长达十五年以上者,将有资格依法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2.参与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之个人,若在达致法定退休年龄之时,其累积缴纳保险费用尚不足十五年,可选择继续缴纳至满足十五年之期限,从而获得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权利;
亦或选择将其保险关系转移至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体系中,依照国务院相关法规政策,享有相应的养老保险福利待遇。
3.我国政府已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根据全国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以及物价上涨等因素,适时适度地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4.本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养老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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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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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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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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