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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人死亡丧失公证能力,如何进行遗嘱公证?

4.3w浏览 匿名 2020-10-29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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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进行遗嘱公证如何写遗嘱?
要进行遗嘱公证的遗嘱的写法是,遗嘱人需要在遗嘱中写明对于自己的合法财产的处分方法、继承人的身份、遗嘱的处置以及订立遗嘱的时间和遗嘱人的签名等,如果遗嘱人认为有必要的,还可以在遗嘱中指定相应的遗嘱执行人,在遗嘱人死后由其进行遗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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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电动车和汽车发生交通致人死亡责任怎么化分
[律师回复] 解析:
当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车辆发生碰撞时,其侵权责任分配如下:
1.若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本次事故中并无过失行为,则应由机动车方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有确切证据能够证实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存在过失行为,则应当在限度内适当降低机动车方所负担的赔偿责任。
3.若确证机动车方并未涉及任何过失行为,则其所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应超过总损害数额的百分之十。
4.若交通事故的损失系因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故意撞击机动车所致,则机动车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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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房屋婚后不让进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婚前房产是否允许配偶入住,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判断:
(1)若房屋系由男方在婚前购置并登记于男方名下,则该房产归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在此情况下,男方有权利自主决定其是否同意配偶入户居住;
(2)当男方在婚前购买了一处房产后,即便没有在产权证明上添加女方姓名,但在婚后将女方加入到房屋所有权人名单中,这便被视为男方对女方的一种无偿赠予行为,此时,该房产便成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女方自然享有居住权。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产的归属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获得房产证,只要房产证上仅登记了一方的名字并且该方已全额支付购房款项,那么该房产便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2、在婚前支付了房产的首付款项,而在婚后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贷款偿还责任,那么在这段时间内所偿还的贷款以及相应的增值部分都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3、如果在婚前购买的房产被用作新婚夫妇的居所,并且只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那么该房产仍应被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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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遗嘱公证?
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材料.3、符合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4、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进行分类登记。5、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按规定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公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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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工亡赔偿金额应为多少钱
[律师回复] 解析:
工伤死亡赔付,这是对劳动者由于职业关系而意外离世后,其直系家属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得以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享受相应待遇的一种补偿形式。
具体而言,这些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三部分。
其中,丧葬补助金的计算方式为,以死者生前所在地区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基准,乘以六个月的时间长度;
至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金额,则依据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数值,乘以二十倍的倍数。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武汉产假天数如何依据法律进行规定和保障
[律师回复] 解析:
湖北省的产假天数并非143天,而实际上是128天。
这是由国家法定的产假98天以及湖北地方所提供的产假30天相加得出的结果。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女职员在生育过程中可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还能再额外休假15天;
同时,依照湖北当地的相关法规准则,凡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妇,其女方将额外获得产假30天。
因此,国家规定的产假为98天,湖北则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30天,总计为128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
晚婚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
已婚妇女晚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
婚假、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接受节育手术的,其工作单位应当凭节育手术证明,按有关规定给予假期,并发给假期期间的工资、奖金。
女职工所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母乳喂养
为母乳喂养提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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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进行遗嘱公证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由其中一名公证员在公证书上署名。公证处办理提存公证,应以通知书或公告方式通知债权人在确定的期限内领取提存标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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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继承遗产的房子再出售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经过遗产继承之后,对于该房屋再次进行销售是完全合法的行为。
然而,当房屋经历过遗产继承之后再次进行销售,便需要支付相应的税费,其中包括个人所得税。
其具体的计算方法为:
将财产转让收益减去受赠以及在转让住房过程中所缴纳的各项税金,再加上相关合理的费用,得出的剩余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适用税率来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二手房交易环节上,所涉及到的税费主要有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等。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税费的税率会根据房屋的购买年限而有所不同。
例如,如果房产证已经满两年,那么在交易时就可以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
若房产证已满五年,则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二百四十一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外甥能继承外公的遗产有法律规定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面临该问题时,我们需依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与处理:
首先,如果舅舅生前曾留下有效遗嘱,明确指定其外甥作为自己的遗产继承人,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外甥便可根据遗嘱中的相关规定,合法地继承舅舅的遗产;
其次,若舅舅并未留下任何形式的遗嘱,那么依照法律规定,外甥并不具备成为舅舅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资格。
然而,倘若外甥在舅舅生前对其尽到了较多的赡养义务,则他仍有权参与到遗产的分配过程中,并向法院提出请求,以获得相应份额的遗产继承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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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的遗嘱效力如何 遗嘱如何进行公证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到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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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遗嘱公证能办理吗
丧葬费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这类费用不能办理先关的遗嘱公证。这类财产不属于自然人的生前财产,我国的公证单位也不能办理相关的财产公证。相关的当事人员在死后,这类财产按照继承顺序进行相关的赔偿,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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