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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有车祸去世,下有儿子,女儿出嫁,儿子是女儿,女儿是儿子吗?

帮助5人 4.8w浏览 匿名 2021-02-24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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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受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扶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的立法本意看: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
    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
    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
    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3.债权人可否对死亡赔偿金提出主张由于死亡赔偿金不同于遗产,它具有人身专属性,即专属于受害人的近亲属,死者生前的债权人没有请求权,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赔偿金抵债。同理,赔偿义务人也不能以死者生前欠其债务为由扣除部分或全部赔偿金。
    4.死亡赔偿金能否根据死者生前的遗嘱分配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处分自己的财产,安排与此有关的事务,并于死亡后产生法律后果的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而遗嘱事实上也就是对遗产的处分行为。而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不能通过遗嘱的形式对其进行处分,只能按补偿原则在继承人之间适当分割。对于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人《赔偿法》也明确规定:“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是生活费的给付,并非死亡赔偿金。
    全文
    11 2021-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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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吗?
出嫁的女儿去世父母有继承权,对于子女比父母离世早的情形,父母也是有遗产的继承权的,这与女儿是否出嫁没有关系。若是女儿在世期间留下了遗嘱,且在遗嘱之中,并没有约定父母可以继承遗产的,那么父母就不能参与到遗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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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早就去世了不变更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解析:
当法人代表离世时,须立即变更其法定代表人身份,但不可强制要求更改法人实体本身。
此项事务应交由公司自行决定处理。
法定代表人拥有代理公司实施各类民事活动之权力,凡属执行职务之行为皆被视为法人本身之行为。
如果该法定代表人滥用了法人主体地位,那么便可援引法人人格否认制度,对公司所负债务承担起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公司法人是可以更改的,法人变更是指法人的名称、经营范围以及经营地址等的变更。
法人变更应当做出决议,之后申请登记。
公司名称需要在注册后一年才能进行变更。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
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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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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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拆迁有房子吗?
房屋被拆迁出嫁的女儿不一定可以获得安置房,具体出嫁的女儿拆迁有房子吗,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形确定。如果出嫁后已经办理了户口迁移手续,那么通常就不能获得拆迁补偿。如果可以获得补偿却没有获得补偿,那么可以选择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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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山东探亲假多少天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员工而言,以下具体政策设定了关于亲属探访的假期规定:
首先,若员工是已婚人士,每隔4年将有资格获得一次长达20天的探望父母的假期;
其次,对于未婚员工,他们同样享有每年一次探望父母的机会,假期为20天,或者基于实际需要,可以选择两年享受一次总共45天的长假;
最后,对于配偶的探望,每位员工每年都能享受到一次长达30天的假期。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假期都是为了让员工能够与自己的配偶、父母进行充分的团聚而设立的,同时,根据实际需求,还会额外提供相应的路程假。
此外,所有的假期都包含了公共节假日以及法定节日。
对于那些实行休假制度的员工(如学校的教职员工),他们应当在休假期间利用这个机会去探望亲人;
如果休假期相对较短,单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其探亲假的天数进行适当调整,以确保员工能够充分利用这段宝贵的探亲时光。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三条
(一)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
(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
(三)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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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女婿和儿子哪个更应该继承财产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上门女婿能否享有老岳父遗产的继承权这一问题,具体情况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若老岳父在生前留有明确遗嘱,其中明确规定了女婿有权继承其部分遗产,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女婿便具备了合法的遗产继承权;
其次,若老岳父并未留下任何遗嘱,则必须要等到女儿先离世之后,且女婿在女儿去世后已切实履行了对老岳父的赡养义务,方能以第一顺位继承人的身份,依法继承老岳父的遗产。
在遗产继承过程中,所需办理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向遗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继承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2.前往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注销其户籍信息,并办理死亡证明文件;
3.继承人需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前往与遗产有关的部门办理遗产转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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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拆迁有房子分吗
出嫁的女儿拆迁有房子分吗就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确定,如果出嫁女的户口未迁出,那么就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款;但如果户口已迁出了,一般在确定拆迁款时女儿是没有权利获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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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都二婚算原生家庭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独生子女认定标准,我们整理出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是夫妇仅依法生育并抚养一个子女之后,不再进行生育行为;
其次是在再婚之前,无论是原配还是再婚配偶中,已经累计合法生育(包括领养)且仅有一个子女者,即使再婚后符合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条件,也决定放弃再次生育的机会;
再来就是在第一个孩子离世后,如果夫妇再次生育了一个子女,也决定不再进行生育;
最后是夫妇依法生育了两个子女,其中一个不幸离世,现在仅剩下一个子女,并且书面声明不再进行生育。
此外,对于再婚夫妇来说,如果双方各自拥有一个子女,且在原配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的子女已经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那么在再婚后没有再次生育或者领养子女的话,就可以继续享有独生子女父母的相关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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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动迁未出嫁女儿有份吗
房屋拆迁时,女儿能否拿到补偿要看其户口是否迁出,如果没有迁出,那么家里的房子如果拆迁,女儿也是有一份的,如果迁出去了,那就没有了,若是依旧不知道房子动迁未出嫁女儿有份吗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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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的女儿有权继承去世父母宅基地吗?
出嫁的女儿是无权继承去世父母的宅基地,因为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并不属于个人财产,所以不可以作为遗产来进行继承,但对地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根据继承来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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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父母买房纠纷,如何判定产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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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父母在世时明确表达出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意愿,且在房产证或者房屋管理机构的档案资料中可见到有关赠与的明确记载;
或者有赠与人对该房产赠与的公证文件,亦或是有其他确凿的证据足够证明购买者在购置房产时确实是有意将所有权赠与产权登记人的,那么该房产的所有权便应当归属登记人所有。
2、然而,若父母在世时并未明确表达出赠与的意愿,那么在他们离世之后,若子女之间因该房产的所有权产生争议,未登记的一方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若其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来推翻已登记的产权信息,那么该房产的所有权仍应归属于登记人所有;
反之,若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登记人仅是作为产权代表人存在的,那么就应该认定该房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父母,并由其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3、另外,如果父母是用子女支付的赡养费用来购买或建设房产,并且已经完成了产权登记手续,那么该房产的所有权应当被确认为属于父母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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