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38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在将子女的监护权判给一方,法律赋予没有监护权的父或母的探望权是其作为父母的一项基本权利,无正当理由是不能剥夺的。不过,现有法律并未明文规定赋予爷爷奶奶探望权。奶奶能否探望孙子,双方最好能协商解决。婚姻家庭属于亲属法,虽然并未明确祖父母对孙子女的探望的法定权利,但是割裂亲情亦不是立法本意。所以,从道德、法律的角度来讲,都应该尽量多创造机会和时间,让爷爷奶奶能有机会与孙子享天伦之乐。当然,祖父母对孙子女的探望也应当有所节制,不要超出适当的范围,以免对孙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