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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复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帮助5人 4.9w浏览 匿名 2022-09-12 甘肃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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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拘留复议期间一般不停止执行。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我国《行政复议法》对需要停止执行的,做出了特别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全文
    7 2022-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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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是行政复议是否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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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对方不执行合同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解析:
合同签署生效后,若有任何一方竟然违反合同约定而未能按期履行义务,这无疑是对契约精神和信誉的严重破坏,构成了违约行为。
面对这种情况,作为守约方应如何妥善应对呢?以下是几种可能的解决方案供您参考:
首先,守约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敦促违约者迅速按照原有的合同条款继续履行未尽义务;
其次,倘若违约行为给守约方带来了实际经济上的损失,那么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其所造成的损失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再者,如果违约方在合同签署时已收取了定金,那么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以双倍的金额予以返还;
最后,如果合同中明确规定了违约金的具体数额,那么守约方同样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该标准支付违约金。
然而,如果违约方对于上述要求置之不理,那么守约方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相关的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当然,如果合同中并无仲裁条款的约定,那么守约方也可选择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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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行政复议不停止执行吗
在申请行政复议期间是不停止对行政行为的执行的,除非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另外,申请人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停止执行,如果复议机关认为要求合理的,也可以决定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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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法人被限高法官如何终止执行
[律师回复] 解析:
若企业法人被列为被执行人,以下情况下,将得以解除相关限制措施:
被执行人已经切实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所规定的各项义务或者由人民法院已经彻底执行完毕;
当事人双方达成了有效的执行和解协议并在协议期限内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执行人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书请求删除失信信息,经过人民法院严格审查后同意通过此项申请;
由于审判监督程序或者破产程序的介入,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执行事宜暂时性中止进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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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行政复议如何停止执行
公民提出行政复议以后执行部门就不能够进行强拆。强拆行政复议是指行政机关在判断该建筑构成了违法建筑的条件,会通知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或者拆除。行政复议指的是公民在收到行政强拆通知之后,对该结果提出有异议的申请。一般如果被强拆人提出了行政复议的话,是不可以强制进行拆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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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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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行政复议期间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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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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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复议期间停止执行吗,行政复议的性质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行政处罚复议期间停止执行吗,行政复议的性质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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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仲裁后强制执行力度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解析:
仲裁裁决拥有绝对的强制执行力。
若双方当事人未能按照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完全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那么另一方当事人则在两年内具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权利。
值得注意的是,裁决书中如明确规定了履行期间的,那么申请执行的时间应自该期限的最后一天开始计算;
而如果裁决书要求的是分期履行,那么申请执行的时间就需要从最后一次应尽义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若裁决书并未规定具体的履行期间,那么申请执行的时间便应从法律文书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计算。
此外,人民法院有权力根据实际情况,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扣押、冻结、划拨以及变价处理,但这一切都必须在被执行人所应承担的义务范围之内进行。
当其中一方当事人提出执行裁决的请求时,另一方当事人却试图通过申请撤销裁决来阻止执行程序的进行,此时,人民法院将依法作出裁定,决定是否中止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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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如需向法院提起书面异议,您须提交相应的申请书。
一旦人民法院收到该项书面异议,将会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严格审核。
若申请异议的理由成立,则法院将作出裁定,中止相关执行行为;
反之,若申请异议的理由不成立,法院将依法予以驳回。
当争议方当事人、第三方或者其他利益攸关者提出异议时(此种情况涵盖了执行异议以及第三方异议),他们应向立案部门提交如下材料:
首先,必须提交一份详细的异议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加上一份的方式提交。
其次,对于以个人名义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需提供其有效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的复印件;
而对于以法人或其他组织名义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则需提交其合法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最后,若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则需提交由委托人亲笔签名或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明确注明委托事项与代理人的权限范围;
若委托代理人系律师,还需同时提交律师事务所开具的正式函件以及律师执业证书的复印件。
以上内容援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
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快递代收需要营业执照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代收快递服务的快递站点是否需要办理营业执照这一问题,如果其仅仅提供快递代收的基本业务服务,那么在理论上来说确实无需办理营业执照,但是,他们仍然需要去当地的邮政管理局进行备案程序的申请和完成。
请注意,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任何从事快递业务运营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都有权利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开设自己的快递末端网点,并且需要在成功开设这些网点后的二十日内,及时向所在地区的邮政管理部门进行详细的备案报告。
在此过程中,快递末端网点并不需要额外办理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快递暂行条例》第十八条
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并应当自开办之日起20日内向所在地邮政管理部门备案。
快递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
两个以上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可以使用统一的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经营快递业务。
前款规定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遵守共同的服务约定,在服务质量、安全保障、业务流程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为用户提供统一的快件跟踪查询和投诉处理服务。
用户的合法权益因快件延误、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而受到损害的,用户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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