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面对家庭中的暴力行为,妻子是否应当坚决地选择离婚这一问题,最终的决策权完全归属当事人自身。
从严格遵守法律准则的层面来看待,当妻子不幸面临家暴困扰时,她有权向当地法院提交诉讼申请以寻求合法离婚的解决方案。
然而,在此过程中,妻子需要十分谨慎地收集证据,以证明对方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这样才更有助于在法庭诉讼环节中说服法官,要求施暴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