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续签的补偿标准是员工每工作满一年就多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也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除非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以原条件或更好的条件要求与员工续约但员工不续约,其他情况下公司都应给予员工经济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是根据员工在职年限,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满半年的算一年也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补偿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工资是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月平均工资。如果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按三倍算,且补偿不超过十二个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