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是正确陈述和解释性内容:
在涉及到员工与企业存在劳资纠纷的情况下,企业仍然具有行使注销权的资格,且这种权限并不受《劳动合同法》或《劳动调解仲裁法》的限制或约束。
然而,企业在执行注销流程之前,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及规定履行必要的清算义务,清算过程中需要由清算人员通过对外发布公告等手段通知全体债权人。
更为重要的是,在企业尚未解决劳资争议的情形下,其注销流程并不会受到任何实质性的阻碍;然而,一旦在注销过程中存在未能遵守相关法定程序的行为,债权人有权要求该企业的投资方或实际操控者对此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的职权】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