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之中,当造成人身受到损害时,应承担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及康复所必须之费用,并赔偿因受伤而导致的合理收入损失。
若导致受害者肢体残障,还需负担残疾人专用的辅助器具费用与相应的伤残赔偿金;对受害者造成死亡结果时,除了上述医疗费用外,还应支付丧葬费用及相应的死亡赔偿金。
其中,误工费将依据受害者的实际休假时间及其工资收入情况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