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年休假期内则并不包含国家所制定的法定节假日。
年休假,其含义是国家法律条款中明确规定,当劳动者在满足一定的服务时长之后,他们每年都可以享有继续保有现有职位及并支付薪酬的状态下进行连续休息的权利。
在此年休假的范围内,既包含了基本年休假,又涵盖了补充年休假。
关于具体的年休假时间安排,这是国家按照各种不同行业以及对劳动强度和负荷水平的综合考量所制定的相应规定。
因此,可以说年休假,是国家根据广大劳动者们在社会劳动中的工作年限以及工作压力和劳动紧张度的状况,所给予的每年特定期限的带有薪酬的连续性休息的福利待遇。
该项规定适用于诸如机关、社团组织、各类企事业单位、民办非营利机构、拥有员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等所有类型的用人单位。
只要是这些用人单位的员工,如果已经连续工作超过1年以上的,就有权享受带有薪资待遇的年度休假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