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领导干部的家属通常并不被允许参与商业活动或开设公司。对于未能如实向组织汇报其配偶、子女所涉及的经商办企问题的领导人,以及违规从事商业活动或者通过委托代持、隐名投资等方式进行虚假退出的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将依照相关法规和纪律,进行严格的惩处。对于那些因管理不当而导致重要后果或恶劣影响的责任部门与负责人,也将面临相应的严肃追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
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公务员不得在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营的企业、营利性组织的行业监管或者主管部门担任领导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