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企业出现拖欠员工薪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有权选择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劳动者可凭借其权利行使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首先是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其次是用人单位并未依照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标准来提供劳动安全保障或工作环境;
再次就是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如若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而侵犯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是除上述三点以外的其他特殊情况统称为“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