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占用农村耕地进行打井的赔偿事项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土地补偿费用,其次是耕地上的青苗与附着物补偿费用。
其中,对于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数额,往往根据季节性农作物产值进行科学合理的估算。
此外,安置补助费也是必须考虑在内的部分,每个人的补助标准一般参照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内平均每年的产值,其额度在四到六倍之间。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