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决定将夫妻共有的房产变更为个人财产时,夫妇双方可采纳书面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协议中,男女双方可以详细规定,在婚姻关系生效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以及在婚前所拥有的财产是归属于各自所有、共同享有或是部分归各人所有、部分共同享用。通过这种方式,另一方即丧失了对这些财产的所有权。需要注意的是,此类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