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员工:在现代经济体系之中,员工这一称谓通常被赋予于那些自身并不具备基本经营决策权,而是受雇于特定就业组织并依赖于此种权力进行工作活动的从业人员。雇佣范畴内,员工分类包含了诸多范畴,如蓝领工人、医护行业从业者、办公室职员、教育工作者、社会服务提供者、中层阶级的劳动者以及基层管理阶层的成员等等;
然而,自由职业者与自雇佣者则并不在此列。
2、工会:工会,作为劳动者(即雇员)所组成的一个组织,其宗旨在于维护和提升他们在就业环境中所享有的各项权益,例如就业条件、工作环境、薪资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地位等方面。工会的主要职能便是通过集体谈判的方式,代表广大劳动者(即雇员)在就业组织乃至整个社会层面上争取和捍卫他们的权益。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