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并非如此。通常所说的“案底”是指刑事犯罪记录。如果个人因为一般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被带到了公安机关进行处理,那么这通常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管辖范畴,将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而不会形成刑事犯罪记录,因此不能简单地将进入过派出所等同于拥有了案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