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职务侵占行为涉及金额高达37万元人民币,那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情形便被视为“数额较大”,并依法应判处犯罪嫌疑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此外,需要强调的是,如果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通过利用自身职权便利的方式,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那么他们也将面临同样的刑事处罚。所谓“职务侵占罪”,即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其职务范围内,通过利用自身职权便利的方式,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即“数额较大”)的违法犯罪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第一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第二条
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