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开设赌场罪行,其刑罚的裁量通常根据赌资的数额、参赌参与者的数量以及组织赌博的行为次数来进行判定。由于主犯在开设赌场期间所涉及到的赌资数额、参赌人员数量以及组织赌博行为次数并不清晰明确,因此我们无法准确地对主犯的刑期做出评估,同样地,对于从犯的具体刑期也难以作出精确的判断。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赌场中担任所谓“工作人员”角色的人,他们通常属于从犯范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他们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惩罚,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