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企业在未经员工协商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改变员工的工作任务或职位分配,那么当员工拒绝接受新的工作安排并因此遭受解职时,员工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
然而,倘若企业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而裁掉员工的话,员工将有资格获取赔偿金。但是,如果企业所安排的工作内容属于员工的职责范畴之内,并且员工由于严重过失导致被解雇,那么员工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