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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宅基地房屋如何分割

3.3w浏览 匿名 2024-05-01 福建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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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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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析:
    在涉及到宅基地的夫妻离婚事宜上,双方应
    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夫妻双方予以分割。
    然而,针对宅基地之上所附着的房屋部分,若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合理分割;反之,若是属于个人私有财产,便应当归属为其中一方名下所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全文
    5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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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俩能各有宅基地吗
夫妻双方的户口在一地登记的前提下,不可以。夫妻的户口没有在一地登记的前提下,可以。法律规定,农村实行一户一宅的政策,夫妻双方在一个户口本内登记的,只要一方已经申请了宅基地,另一方就不能再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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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土地所有权证明材料怎么开
[律师回复] 解析:
不动产证明的申领步骤是由申请人亲自前往所购买或拥有不动产的所在地区不动产登记处办理。
针对不同的申请情况,申请人需准备相应的证件及材料,例如:
在正常购房的前提下,仅需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户籍证明文件、购房合约以及婚姻状况证明;
若曾购买经过司法处理之房产,则还须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书;
对于非本地居民购房者,则需提供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
此外,如有其他特殊情况,亦应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可选择前往当地政府服务中心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中心进行办理,或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通过网络平台进行预约。
在到达指定地点后,申请人需将准备好的所有材料递交至当地政务中心房地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档案查询窗口,工作人员将会为您提供一份详细的申请表格,请务必按照提示内容如实填写。
随后,登记部门将依据您提交的材料与申请表格内容,通过房地产登记系统进行全面核查,确认无误后便可为您开具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
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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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2024申请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申请资格准则
1、当家庭成员婚姻状况变化导致需要划分独立户籍并缺乏宅基地时;
2、外来人口在本集体经济组织中落户,并被接纳为正式成员,但尚未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情况下;
3、由于自然灾害的发生或预防、村庄及集镇规划的实施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与公益事业的建设需求,必须进行搬迁的情况。
不予批准的情况农村村民若存在以下任一种情况,将无法获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者;
2、原有的宅基地面积已达到了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限,或者可满足分户需求的;
3、出售或租赁村内住房的行为。
由于各省市的相关规定可能有所差异,因此具体事宜还需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后方能确定。
总体而言,上述流程与步骤是通用的,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敬请随时提出补充询问。
法律依据:
《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户为单位向行使宅基地所有权的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宅基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的,向所在的村民小组或者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
(一)家庭无宅基地的;
(二)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居住,现有宅基地无法满足分户居住需求的;
(三)因自然灾害、政策性搬迁、政府规划实施等原因,需要重新选址建设住宅的;
(四)法律、法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对前款第(三)项的情形在宅基地分配中优先予以保障。
夫妻双方属于不同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应当结合实际生活居住情况,按照村规民约或当地风俗习惯,在其中一方所在集体申请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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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夫妻可以更名吗
在农村宅基地上的自建房是可以更名的,但前提条件是夫妻双方是一个村的,因为宅基地是集体财产,必须是村集体成员才有使用权。另外,对于受让人来讲,受让人名下是没有宅基地的,因为现在的宅基地都是一户一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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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夫妻二人恶意串通一房二卖,如何定罪量刑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处理涉及房屋重复出售的案例时,相应的法律规定如下:
首先,如果卖家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动机和目的,通过欺骗手段获得买家支付的款项并且金额较大,那么将按照相关法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留,同时处以罚款;
其次,若诈骗金额较高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量刑可能会加重,一般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款;
最后,如果诈骗金额极高或者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情节,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罚款或者没收全部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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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房屋分割吗,房屋怎么分割?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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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社保基数越高越好还是越低越好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否越高便越优良这一问题,需要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和评估:
首先,社保缴费基数并非越高就越有益处,因为若缴费基数过高,则意味着每个月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相应地增加,从而导致个人可供自由支配的收入相应减少。
因此,在确定社保缴费基数时,应充分依据自身实际经济状况及未来财务规划等多重因素进行权衡。
其次,对于在职员工来说,如果其缴费基数越高,那么其个人账户内的存储金额也会随之增长,进而提高了可以自主支配的医疗费用额度,最终使得他们在退休后能够获得更高水平的养老金待遇。
综上所述,选择合适的社保缴费基数是非常重要的,既需要根据个人经济状况进行合理评估,又需要结合未来的财务规划进行全面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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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尽管农村宅基地是两人结婚以后才批下来的农村用地,但《土地管理法》里明确说明宅基地是属于集体的资源,当事人只有使用的权利,所以说农村宅基地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即使两人要离婚,也不能打宅基地的主意,不能随意的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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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深圳最低社保基数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养老保险缴费额度设定如下:
员工在上个月所获得的薪资总和,其上限应参照上一年度内全省范围内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每月平均工资标准(即6756元)的三倍进行计算,而其下限则为所在城市的最低薪资标准。
生育保险方面的缴费规定如下:
员工上个月的薪资总额,其最高额度应参照深圳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的每月平均工资标准的三倍进行计算,而其最低额度则为该城市的最低薪资标准。
至于工伤保险的缴费规定,同样是以员工上个月的薪资总额作为参考依据。
其上限应参照上一年度内全省范围内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每月平均工资标准(即6756元)的三倍进行计算,而其下限则为所在城市的最低薪资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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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两用的房子和住宅的差别在哪里
[律师回复] 解析:
比较差异之处如下:
第一,商业与居住用地两用的建筑物用地年限为五十年,而传统住宅的用地年限则通常定为七十年;
第二,当此类房产再度进行销售时,需对商住两用物业征收增值税,而对于普通住宅而言,此项税费并不适用;
第三,就当前实施的限购条款来看,普通住宅受到严格限制,但商住两用建筑则不受便携式限制;
第四,商住两用建筑可用于注册公司,然而商住房的水电费用较高,且不被允许使用明火烹饪食物,也无燃气管道接入户内。
综合以上几点,我们不难发现,商住两用房屋的税收标准相较于住宅而言更高,因此在购房过程中,必须先精确计算所需支付的各项税费,然后再做出是否购买的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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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盖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宅基地上盖房是否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如果是以家庭的名义共同生活,登记的也是夫妻两人的名字,那么就是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如果登记的是一个人的名字,那么是不属于夫妻间的共同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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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夫妻双方离婚如何让对方净身出户
[律师回复] 解析:
在离婚过程中,唯有其中一方自愿且明确地表示愿意放弃全部或部分财物,且彻底摆脱财产束缚,将自身所拥有的所有财产无条件地转让给另一方,才有可能实现净身出户的目的。
然而,若无法达成这样的共识,那么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便需要通过双方协商来解决,如果协商未能取得满意结果,则需提交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由法官依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房屋拆迁合同能否继承
[律师回复] 解析:
1.确实如此,如果您指的是征地拆迁安置房的话,那么当房屋所有人去世之后,继承人
首先需要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然后再前往市国土资源局缴纳所需的土地出让金;
2.完成上述步骤后,继承人将需要携带相关文件,包括当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已经公证过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证、个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房屋所有权证附带的图片(需要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提供)以及其他登记机构可能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性材料,前往房产登记机构进行房产继承转移登记手续的办理。
关于遗产继承,通常情况下,通过公正的方式可以有效对抗第三方的干扰,因为在涉及到财产问题时,往往会产生诸多纷争。
只有在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之后,我们才能更安心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至于公证事宜,自然应当寻求公证处的帮助。
对于遗产继承权公证而言,如果遗产属于动产,则应由被继承人生前居住地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的公证处负责管辖;
而如果遗产属于不动产,则应由不动产所在地区的公证处负责管辖。
在各种遗产继承方式中,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位居首位,
其次是遗赠,
最后是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八条
市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
(二)被征收房屋附属物价值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被征收房屋价值包括房屋价值以及附属于该房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值。
被征收房屋附属物价值包括房屋室内外装饰装修、各类附属设施、设备、彩钢结构、钢结构、树木、壁画等(不包括燃气安装、集中供热)的价值。
离婚后前妻赖着不走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财产的分割,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当事人的意愿予以充分体现,然而婚姻登记部门对此仅实施形式上的审查,无权对财产分割的具体内容进行实质性的评判和认可。
若当事人在事后对此产生异议或者后悔,仍有权提起诉讼。
此外,如果在协议中没有涉及到的财产,当事人自然也有权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因此,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以下几种情况均可成为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理由:
1.离婚协议中遗漏了应予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
2.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方未能按照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履行义务;
3.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表示后悔,并希望能够更改或撤销原有的财产分割协议;
4.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一方发现另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变卖、破坏财产的行为或者伪造债务以侵占财产,此时便可以要求重新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亦或是处理相关的债务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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