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离职之后,倘若所在公司拒绝开具离职证明,作为员工可以采取如下相应措辞:
1.首选应当设法与用人单位进行有效地协商交涉,阐明自身的实际需要以及面临的困扰,同时期待贵司能考虑提供离职证明。借助于建立起相互理解和有望使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2.若协商无果,可向设在乡镇、街道等地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机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通过调解途径,既可规避仲裁或诉讼所带来的繁冗程序,又能保持灵活性及高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