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是商标权人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标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商标许可合同中的某些条款和写法,如部首、定义、不可抗力等与其他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在条款上差别不大,本文只就商标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是什么?进行说明,供大家参考借鉴。
一、鉴于条款。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鉴于条款亦称“序言”,说明双方签约目的或签订合同的依据,具体说明被许可商标的基本情况,应当包括商标名称、注册的国别、注册证号、注册日期、核定使用商品或服务范围、商标有效期限、注册人名义和地址、被许可人名义和地址、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经营范围及执照号码。商标的图样和《商标注册证》应当列于合同附件。
二、授权条款。授权条款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被许可使用商标的商品范围和许可使用的种类。商标使用许可,可以只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也可以同时给几个被许可人在约定的期限、地域、方式内使用。
三、价格条款。无论商标许可是有偿使用还是无偿使用,都应单列一条明确作出规定。有偿使用的应明确许可费的标准和结算、支付方式。使用费的标准通常根据商标的知名度及使用范围之不同,按总销售额百分比计算。
四、质量监督条款。被许可人的商品质量与被许可商标的声誉密切相关,商标权人为了减少许可他人使用商标带来的风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要在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订立必要的商品标准、质量要求,以及许可人监督保证商品质量和被许可人如何保证商品质量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