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早年间妹妹经人介绍,嫁给了附近村子的人,婚后生有一子,但是两人的婚姻并不美好,断断续续一直有争吵,妹妹渐渐的有点神经质起来,现在已经生活不能自理了,男方却要离婚,精神病离婚后由谁来赡养?

帮助10人 6w浏览 匿名 2019-08-28 西藏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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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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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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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患精神病后,男方在未给女方进行治疗的情况下,不应提交离婚要求。如果男方对女方给予了积极治疗,但久治不愈的,男方才可请求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有明确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在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破裂,可依法判决离婚,反之在未经治疗的情况下,另一方是不应请求离婚的。但是因为女方患精神病走失,男方诉请离婚,法院公告查找未果,判决离婚是正确的。但由于女方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患精神病,且无生活能力,所以依《婚姻法》规定,男方应承担一定的经济帮助责任。女方和男方的婚生子如果孩子成年了,并具有劳动能力,对其生母应尽赡养义务。
    全文
    11 2019-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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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患精神病,精神病离婚后由谁来赡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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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能患重婚罪吗
精神病患者是不能构成重婚罪的,构成刑事犯罪的基本条件是当事人得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可精神病患者根本就没有刑事责任能力,而且精神病人根本就不能登记结婚,所以不管从哪方面来讲,精神病患者都构不成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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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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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能否结婚
只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在发病期间才禁止结婚,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失常患者在病情稳定期间是允许结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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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婚姻的要求有哪些必要条件
[律师回复] 解析:
(1)实质要素和程序要素.实质要素主要涵盖法律对于男女双方在自身素质、相互关系等方面的严格要求;
而程序要素则高度关注法律对于夫妻双方合法登记结婚方式的明文规范。
(2)必要条件与禁止性条款。
必备条件又称为实质性条件或积极因素,强调当事人在满足相应要求后方能正式步入婚姻殿堂;
而禁止性条款,也被称为消极因素或婚姻障碍,旨在确保当事人在不存在这些特定情况下才能进行婚姻缔结。
(3)公益性条件与私益性条件。
这是传统亲属法学对于婚姻成立条件的重要分类之一。
其中,公益性条件主要涉及到公共利益,即社会公序良俗;
而私益性条件则仅仅关乎于当事人或其利害关系人的切身利益。
然而,这种分类方法并未得到我国婚姻家庭法学界的广泛认可。
事实上,我国婚姻家庭法中的相关规定,不仅充分保障了个人权益,同时也兼顾到了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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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期间房产为一方单独所有离婚时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解析:
在房产产权登记记载为单一持有人所有的情况下,关于离婚财产分割事宜,有关法律规定以下内容:
首先,若该房产仅单独注册在某一方名下,并且在有确凿证据能够证实其对此房产的投资状况的前提下,那么双方当事人对于此房产的所有权应当视为按份共有;
其次,如果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这一点,同时其中一方又坚决否认另一方在购买房产过程中曾作出过任何形式的投资贡献,那么在此种情形下,该房产只能被认定为是属于单独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结婚之前,如果一方当事人率先支付了首付款项,而在婚后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还款责任,此时房产仅以支付首付款的一方名义进行了注册登记,那么在离婚诉讼中,关于此房产的归属问题,双方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双方无法就此达成共识,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裁决,将房产判给登记人所有,同时要求双方共同承担贷款还款责任,并按照各自所占比例分配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另外,在结婚之前或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果双方约定将一方的个人房产无偿赠送给另一方,或者将其变更为夫妻共有的财产,但是却未能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公证手续,亦或是未能完成房产更名/加名手续的话,那么赠与人有权撤销其先前的赠与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合同诈骗罪精准量刑有哪些标准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合同诈骗罪的法律裁定标准如下:
一般情况下,犯罪分子将会面临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还会被要求支付罚款;
倘若其所得金额特别巨大或是涉及其他更为严重的情节,则将被判处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责任。
合同诈骗罪,简而言之就是犯罪者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目的,在签署和执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掩盖真相等手段,从对方当事人手中获取了大量的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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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跟精神病患者离婚,如何与精神病人离婚?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怎么跟精神病患者离婚,如何与精神病人离婚?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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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办了黄卡的精神病患者能否被吊销驾驶证
[律师回复] 解析:
是的,确实可以这样理解。
首先第一种情况,假设在成功取得驾驶证之后,不幸罹患了精神疾病,那么一旦驾驶者的精神疾病被相关机构如实记载且录入到了相应的系统之中,为了安全起见,车管所将不得不注销该名驾驶者的机动车驾驶证。
其次,关于精神疾病的问题,在驾驶员考试的身体检查过程中,通常并未包含对精神疾病的全面检查环节。
如果被发现已经患有精神疾病,而且其档案中对此有所记录,那么此类人士将无法申请领取驾驶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八)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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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病历没体现是不是不用赔偿
[律师回复] 解析:
具体的处理方式需依据实际情况来决定:
1.若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内,则相关赔偿将由承保该车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负责承担;
2.然而若事故不在交强险的保障范围之内,那么其损害赔偿义务便应由侵权方负责承担。
在侵权方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之后,车主可视情况向承保该车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申请办理商业险赔偿手续并获得补偿;
3.至于按照法定程序索取理赔所需的材料,通常包括病史记录单、医疗费用票据、收入证明以及误工损失证明等。
如涉及到财产损失,还需提供购车发票以计算折旧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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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患精神病如何离婚?
诉讼离婚。要拿出配偶患精神病的证据,因配偶患有精神病,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如果理由成立,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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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因误诊精神病起诉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析:
该主体无法作为原告身份,但可委托其法定代理人代表其进行诉讼事宜。
原告这一称谓与被告相对应,是广义上当事人中的其中一方。
原告的含义为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自身名义向法院提交诉讼请求,由此引发了诉讼程序的启动。
原告属于案件中的间接利益相关者;
在民事诉讼领域中,原告通常是指认为被告对其民事权益造成侵害或者与其产生民事权益争议的一方;
在行政诉讼领域内,原告则是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一方;
而在刑事自诉案件以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原告则是指认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侵犯其正当权益的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法院经审理,诉讼请求成立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
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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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有精神病离婚有效吗
有效,根据情况来判定,一般都会判离婚的。女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需要病人的父母或成年兄姐,先申请做当事人的监护人。由当事人的监护人和对方办理离婚诉讼。取得生效的离婚判决书,离婚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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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车祸轻伤精神损害赔偿有标准吗
[律师回复] 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的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水平是根据受害人所遭受的伤害程度进行分类和规定的。
具体而言,主要分成三个类型,分别是:
(1)当受害人不幸去世时。
关于这类情况,法院会判决支付给死者家属10倍于受理法院所在区域内人均年度生活费用数目的死亡赔偿金。
这笔赔偿金的数额并不考虑受害人生前的年纪大小,而是直接乘以10倍。
(2)当受害人身心受到严重摧残后,如肢体功能部分或全部丧失。
针对这种情况,
首先需要明确设定一个赔偿金额的上限,也就是自受伤之日开始,对受害人给予相当于审理法院所在地地区内人均年度生活费用数额的20倍的残疾赔偿金,这个残疾赔偿金的数额同样不会因为受害人的年龄而有所不同。
(3)对于那些没有达到残疾程度的受害人,他们所能获得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依据轻伤、重伤的标准来划分等级。
如果受害人是轻伤,那么他所能得到的精神损失抚慰金的数额就可以确定为审理法院所在地地区内人均年度生活费用的数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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