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4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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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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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法》第43条的规定是不允许用人单位无故延长劳动者的日常工作时间,不过实际参加过工作的这些职场人士都应该很清楚,有的时候为了完成公司的项目都不得以要加班,像是这种特殊情况,员工一般也都是理解的,但不代表延长加班就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4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法第43条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1、《劳动法》第43条规定的内容是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2、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标准工时制度的加班费计算。按照劳动部《关于印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通知》,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仲裁的范围包括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规定为: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劳逸结合才能更好的服务于工作岗位,公司在安排工作的时候不能永远都把利润放在第1位,持续的延长工作时间只会拖垮员工的身体,而且现在职场白领猝死的新闻也越来越多。对于公司安排的不合理的工作时间,员工要及时和公司沟通。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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