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岗的我被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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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换岗的我被解除劳动合同,自己可以依据有关法律进行一定的经济补偿,因为是企业单方面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具体的情况,如果自己的事情处理没有太多的问题,那么自己就是失去了工作,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需要自己积极面对。

换岗的我被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换岗的我被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职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写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且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还可以到就业局申请失业金。

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期满之日既可自离。

2、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

3、合同期内,公司无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用人单位当然解除

(一)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二)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三)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 用人单位破产、解散或者被撤销的;

三,用人单位通知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除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外,还应当给予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六个月工资收入的医疗补助费。

自己被解雇的情况在生活中时有发生,毕竟企业的经营需要考虑成本以及开支,一旦自己经济效益低于他人的时候,问题的处理就需要学会灵活的应对的,确保事情的处置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获取一定的补偿,减少自己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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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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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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