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制定修改规章制度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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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第四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企业如何制定修改规章制度

一、企业如何制定修改规章制度

企业制定、修改规章制度时既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也不能侵害员工的权益。而且为了保证公平,企业在制定修改规章制度时,还应该给与员工参与意见的机会,也就是应当履行一定的民主程序。

公司法》第18条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二、加班工资系数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其中劳动者本人日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劳动者本人小时标准为: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8)。

(1)标准工时制加班工资系数的确定

①工作日加班,工作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②休息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法定节假日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需要指出的是,用人单位如果安排劳动者在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必须按照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就不仅影响劳动者休息,也影响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所以不能用安排补休的方式弥补。如果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的,则用人单位有两种选择,可以安排劳动者补休,也可以按照法定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选择权掌握在用人单位手中。

(2)综合工时制加班工资系数的确定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3)不定时工时制加班工资系数的确定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的,不需支付加班工资,按照上海的规定,则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4)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系数的确定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根据以上标准工时制中①②③的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

劳动者在提供了相应的劳动力后,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按照规定去支付工资报酬的,如果在工作期间发生了加班等情况后,用人单位也是需要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加班费用,加班费也是会按照劳动者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也是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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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修改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如何完善修改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企业劳动规章制度要合法化、规范化《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依法有权制订劳动规章制度,企业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要做到合法、规范有效必须满足三条条件:
一是程序合法,企业涉及到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要进行协商、职工代表参与讨论,并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经过上述民主程序通过的企业规章制度,将得到法律的保护,也是劳动保障法规体系的延伸和拓展。对未经民主程序仅是老板想当然,“一言堂”形成的规章制度,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将成为无效制度,因无效制度给劳动者带来利益损害的,企业将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内容合法,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各项条款不得与现行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内容相抵触,否则是无效条款。比如,企业规定社会保险由职工交纳,职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伤害后果自负。女职工怀孕立即辞退等等都是违法规定,属无效条款。企业应当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特点,结合具体情况,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既便于企业管理,也便于职工履行,切不可无章可循
三是履行告知义务,对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要在公开场所进行公示,或者在企业内部网进行发布,员工少的企业可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并做好记录,如学习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最好是职工本人签名,也可以将各项规章制度,制成员工手册,发给员工,凡领到手册的员工要本人签名。规章制度制定过程,既体现了民主程序,也遵循了法定程序,让劳动者充分享有参与权和知情权,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和亲和力。
二、企业应建立哪些规章制度企业制定规章制度要结合其生产、经营特点,要有针对性,同时也要方便职工履行。我们认为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工资分配制度、考核制度、休息休假制度、质量考核考绩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含各个操作规程)、保险福利制度、劳动纪律、职工培训、奖罚制度、工时制度(含加班审批制度)、劳资矛盾调处制度等。对未直接涉及劳动者利益制度,如投资管理、市场运营、财务管理等制度,可不按上述程序办理。
三、要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就是企业的法律,如何保证制度有效,关键是要执行。有了制度不执行,只是一纸空文,企业将会无序前行,最终损害的是企业利益。企业在执行规章制度中主要抓好日常的检查、考核记录。按劳动仲裁所言:即证据式管理。比如,,每月考勤与劳动者核对后签名,工资支付要制作工资表,注明工资项目,并经劳动者签名或能有书面的劳动者本人知情的凭证确需加班的,劳动者要填写加班申请表,经过批准方认可加班,要不定期进行执行制度检查,发现违规要记录在案,并经劳动者签名确认,或备案有该劳动者违规的旁证材料计件质量考核,要经劳动者签字确认等等,总体讲,规章制度执行要抓好各个环节,完善相关程序,规范管理行为,及时纠正违规现象,保存好管理资料,依法保护好企业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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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修改企业规章制度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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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履行告知义务,对已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要在公开场所进行公示,或者在企业内部网进行发布,员工少的企业可组织集中学习培训,并做好记录,如学习培训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最好是职工本人签名,也可以将各项规章制度,制成员工手册,发给员工,凡领到手册的员工要本人签名。规章制度制定过程,既体现了民主程序,也遵循了法定程序,让劳动者充分享有参与权和知情权,有利于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和亲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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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调薪的企业规章制度由谁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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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现代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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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章程可以修改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章程可以修改,但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司章程修改的程序如下: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对公司章程修改的决议,还有提出章程的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要经过有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表决权的股东同意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有关到需要进行审批的事项之时,报政府的主管机关进行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由于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之时,必须要向有过授权的部门或是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进行公开募集的,须要经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需要登记事宜的,报给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有关到需要进行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是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要有公司的法人签章才能完成变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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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怎么修改公司章程
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变更,提交的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新住所使用证明(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包括决议事项、修改章程相关条款、股东盖章、签字(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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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工商年检改革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后,一人公司是否还需要审计?
[律师回复]   年度报告制度施行后,无需递交书面材料,所以也就不需要审计,而且是所有的类型,一人有限公司同样是有限公司。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第八条 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当年设立登记的企业,自下一年起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  第九条 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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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是否有权自行制定工时制度?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是否有权自行制定工时制度?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针对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采用以周、月、季、年登位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主要适用于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要连续作业的职业和地质、石油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因生产需要必须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须按法定程序报经有关劳动行政部门予以批准方可实施。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第三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
(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五条 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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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国家实行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44小时的工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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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准备阶段
企业充分进行改制宣传,使企业全体职工对改制达成共识,初步完成改制方案,到工商部门对改制企业名称进行预先核准。
二、进行产权界定
到区经委企业科办理产权界定手续(已做产权界定的不用重新界定)。
三、进行资产评估
到具有评估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资产评估
四、制定详细的企业改制实施方案
1.企业的基本情况
2.企业经济性质的变化情况
3.资产评估结果
4.企业在职职工的安置情况
5.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情况
6.企业净资产处置方案和出资人的出资情况(包括企业注册资金的变动情况)
五、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形成大会决议
1.是否同意企业经济性质变化
2.对产权界定结果及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
3.对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本及注册资本的组成情况进行确认
4.对企业净资产量化方案和职工货币出资等的意见
5.对企业在职职工安置的意见
6.对离退休等人员费用预留的意见
7.职工代表亲笔签名
六、制定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建议参照工商局海淀分局要求
七、向上级主管单位提出改制的书面申请并取得批复
批复内容(参照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内容)
八、区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进行审批
审批时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企业主管上级提出的改制申请
2.上级主管单位的批复
3.产权界定申报表
4.资产评估报告书
5.企业的改制方案
6.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
7.改制后新企业的企业章程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到工商局进行企业改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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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企业的发展出了依靠自身的经营优势,更重要的是管理者的管理模式,企业的有序运行离不开企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涵盖了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涉及到的方方面面,规定了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各部门的工作职责是什么,是企业规范运作的指明灯,因此,每个企业都应该有规章制度。今天,律图就为您提供企业规章制度范本供您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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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国有企业改制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什么是国有企业改制
国有企业改制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将国有企业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合作制企业。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和国有大中型企业辅业改制,另按省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定的程序办理。
国有企业改制是涉及产权制度的改革,由国有资产出资人和所出资企业一起实施。改制方案可以先由国有企业提出,也可以由政府派出有关部门与企业一起研究制订。
国有企业改制是一项系统性强、牵涉面广的改革,除政府指定的牵头部门外,计划、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税务、工商管理、总工会、金融债权银行及债权管理部门、中小企业局等单位参加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研究拟订和会审,并按照各自职能,支持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的实施。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依靠广大职工群众,加强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要向全体职工进行深入广泛的思想动员,讲清改制的目的、意义及政策,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投身改革。制订企业改制方案,要吸收职工代表参加,充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改制方案须经职代会审议通过,不允许少数人暗箱操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
国有企业改制必须认真进行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界定产权,在核准资产评估结果的基础上,经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扣除改制费用后,可采用拍卖、招标或协议方式出售。实行拍卖或招标方式的,要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能以拍卖或招标方式出售的,以协议方式出售。
国有企业改制涉及的部门要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妥善解决国有资产依法处置、职工妥善安置建立新型劳动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等、金融债权保全、土地使用权的依法流转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建立等一系列问题,确保改制企业的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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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如何制定制度,管理者在工作过程中如何监督与执行公司制度?
[律师回复] 严格制定各个相关方面制度,记入公司章程。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第一百四十九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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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定继承制度的修改与完善是什么?
我国法定继承制度的修改与完善是需要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同时重构法定继承的顺序,因为随着我们国家经济的迅速发展,公民所拥有的财产的范围和种类是不断的在扩大的,因此是需要扩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来保障公民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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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改制和转制对职工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企业改制和转制对职工有什么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现有法律规定,企业改制就是改变企业的所有制,包括企业破产、兼并、重组等方式,其范围涵盖了企业破产。但企业破产改制与企业破产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内涵不同
破产改制是政府通过法律途径,妥善解决职工生活、就业、社保等社会问题的过程。破产是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
2、性质不同
企业破产改制,是企业为了更好地发展而进行的体制改革。企业破产是司法程序,而非行政行为。
3、对员工的安置方案不同
企业破产改制会带来减员增效、职工身份变化等,由此员工可以协商解除,得到经济补偿金员工也可选择继续工作如果企业停业,员工也可以待岗。而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后,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4、债权债务的承担不同
企业破产改制后,企业法人主体仍存在,或者有其他法人主体承接,在当事人无相反约定的情况下,企业原先的债权债务将由新的企业承受。企业破产后,法人主体将不再存在,债权债务视同处理完结,将不再承担。
企业破产与改制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企业破产当中可能包含着企业的改制行为,而企业改制则属于企业运营内的一种经营方式。二者的结果也不同,企业改制之后,还处于正当的运营之中,而企业破产则表示着企业的倒闭与结束。
国有企业改制时间是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企业改制时间是多久
一般情况下,企业自筹划改制到完成发行上市总体上需要3年左右,主要包含重组改制、尽职调查与辅导、申请文件的制作与申报、发行审核、路演询价与定价及发行与挂牌上市等阶段。如果企业各方面基础较好,需要整改的工作较少,则发行上市所需时间可相应缩短。
企业改制的方式有哪些
各类企业的改制方式从总体上分为: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
1、整体改制
整体改制是指以企业全部资产为基础,通过资产重组,整体改建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规范的企业。整体改制特别适合中、小型企业改制,原企业经营业绩存续,其字号、商誉、专利、商标等无形资产得以承继,企业原有的架构得以完整保存,有利于企业的稳定,新股东的加入和机制的转变,又增强了企业的活力,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发展。
2、部分改制
部分改制是企业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原企业继续保留。部分改制比较适合于大型企业的改制,尤其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多采用部分改制的方式。
整体改制和部分改制是相对而言的,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和改制目的选择改制方式,达到最佳的效果。
企业为什么要改制
企业改制,是指依法改变企业原有的资本结构、组织形式、经营管理模式或体制等,使其在客观上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需要的过程,在我国,一般是将原单一所有制的国有、集体企业改为多元投资主体的公司制企业和股份合作制企业或者是内外资企业互转。企业改制一般有内启动、外启动和内外启动相结合等方式。内启动主要是吸收企业内部职工包括经营者入股,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外启动就是通过其他所有制企业整体兼并、收购或控股参股国有企业。内外启动相结合则是既有一块是引进外面优势企业的,又有一块内部职工入股。无论是内启动还是外启动,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进一步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形成内外部共同参股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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