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收养关系如何建立?

最新修订 | 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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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要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应当去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办理收养手续,收养人和送养人之间签订协议,然后带上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去民政部门登记,工作人员会审核材料看是否符合条件。如一方要求办理公证的,应当去做一个收养公证。
合法的收养关系如何建立?

一、合法的收养关系如何建立?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的成立是养父母养子女亲属关系发生的惟一途径,合法收养关系对收养和被收养人间以及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发生一系列法律效力。收养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履行法定的手续,才能合法有效,才能受到法律的确认和保护。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具有:收养人的条件,被收养人的条件,送养人的条件都符合法律原则。

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应当对要登记的收养关系进行收养评估,这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被收养人合法权益所需要。收养评估包括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收养能力评估、融合期调查和收养后回访。收养评估的对象,是收养申请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收养申请人应当配合收养评估开展。收养评估工作可以由收养登记机关委托的第三方机构或者收养登记机关开展。民政部门优先采取委托第三方方式开展收养能力评估。

二、收养关系产生的效力是怎样的?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近亲属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消除。随着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建立起拟制血亲关系,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也就是说,收养关系的建立,不仅使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关系消除,而且其效力涉及到养子女与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弟姐妹关系的消除。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稳定收养关系,有利于养子女在新的生活环境中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建立起和睦和亲密的家庭关系,也使各方当事人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更为明确。

综上所述,现在有些夫妻没有孩子,会去收养一个,办理收养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应当先和送养人签订协议,然后带上所需材料去民政部门登记,经过审查批准后,送养的孩子和收养人之间建立收养关系。一旦收养关系成立,孩子和生父母的父子关系就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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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用人单位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员工不占有生产资料,单位对劳动力有支配权。劳务提供者大多利用自己的生产资料,自行组织、安排劳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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