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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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生育保险报销条如下:一般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广东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怎样的

生育保险报销条如下:

一、一般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二、省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申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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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男职工假期津贴。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本条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中,除第
(一)项应当支付外,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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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办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手续,由用人单位持当地乡镇(街道)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签发的相关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其中申办生育津贴或者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待遇的,还应当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终止妊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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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如何计算按照规定,生育津贴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生育津贴还有一个“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也就是说生育津贴高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生育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产前检查和生育津贴的费用由女职工所在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部门报销。需要说明的是,生育津贴从生育月份算起的第三个月开始办理,如1月份生育或者引流产,最早3月份开始办理,社保部门每月5日25日受理该项业务。
产前检查的费用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复印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复印件(如果胎死宫内或婴儿出生后死亡需提供死亡证明)原始收费凭证、医疗费用明细单、医疗保险专用处方、诊断证明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申领生育津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国家相关部门认定具有合法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结婚证》婴儿出生证明。夫妻一方为外籍、港澳台人员应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为军籍人员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原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明材料。其中,女性参保人员因引、流产原因申领生育津贴的只需提供前两项材料和《结婚证》诊断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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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育险报销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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