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要拿到哪些材料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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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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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首先要完成工作交接,并签署相应的交接表格,资料的移交。2、确认社保的交接手续,看看养老手册,公积金卡,医疗卡,等是否都已拿到手。确认好,社保关系转出是否需要原单位提供证明或盖章,在离职时一并办妥。避免,原单位翻脸不认人,麻烦。
辞职后要拿到哪些材料

1、首先要完成工作交接,并签署相应的交接表格,资料的移交。

2、确认社保的交接手续,看看养老手册,公积金卡,医疗卡,等是否都已拿到手。确认好,社保关系转出是否需要原单位提供证明或盖章,在离职时一并办妥。避免,原单位翻脸不认人,麻烦。

3、请原单位出具正规离职证明,经劳动部分盖章的。同时,在你的劳动手册上盖好解除劳动关系章。

4、户口在原单位集体户口中的,需要确认户口最晚什么时候需要迁出,需要哪些手续,需要原单位提供哪些材料或盖章,提前办好。

5、与原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及补充协议保存好,作为就业证明材料以免不时之需。

6、若有签署竞业禁止合同的,接触劳动合同可能会涉及到一部分违约金或补偿金。看看违约金/补偿金条款是怎么说明的。如果,原单位要限制你在今后半年内不能从事本类型岗位的,原单位需要提供一定的补偿金。

7、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关系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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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辞职后要拿到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辞职后要拿到哪些材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需要你到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拿到离职证明
2、找到新公司需要给你缴纳五险一金
3、满三个月以后,一般都是这么长时间,原单位才能把你的离职信息提交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你就可以去办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了
4、社保主要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的就都不要了,人家也不会给你办的;拿着离职证明,身份证到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去办理,打印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两个单据,交给你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他们会给你搞定剩下的续接问题
5、拿着身份证和离职证明到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事先咨询新单位你的公积金新账户是什么,去了就可以办理转移手续
6、这些手续如果你没有时间,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委托证书,让你的同事或者朋友帮你办理,只需要把公证书和所需要的材料寄回去就可以了,公证费用是300左右,一次让他们给你多打印几张公证书,有效期写10年,以后会用的到。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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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走入职材料是否合法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其他方面:
1、这些资料是否仅属于你所在的公司所独有,其他公司绝无仅有
2、离职员工是否带走公司技术资料到了同行企业里
3、这些资料是否在同行企业发挥了效益
4、带走材料是否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
5、是否申请了专利
6、员工离职之前是否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并按协议支付了竞业限制金额
二、员工入职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相片4张;
4、职称证或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上家单位离职证明原件;
6、健康证明。
三、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员工离职拿走入职材料合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员工离职拿走入职材料合法吗
在相关法律条例中并没有关于员工离职能否带走入职材料的硬性规定,只要员工的行为没有给公司带来损失应该都是可以协商的,拿走入职材料的合法性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公司可以留下资料复印件,而原件照片等原件可以退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其他方面:
1、这些资料是否仅属于你所在的公司所独有,其他公司绝无仅有?
2、离职员工是否带走公司技术资料到了同行企业里?
3、这些资料是否在同行企业发挥了效益?
4、带走材料是否给公司带来巨大损失?
5、是否申请了专利?
6、员工离职之前是否签署了竞业限制协议,并按协议支付了竞业限制金额?
员工入职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相片4张;
4、职称证或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非应届毕业生提供上家单位离职证明原件;
6、健康证明。
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
1、如果您的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2、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您的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
3、您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
4、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办理保险清算,进行保险减员手续。
5、人力资源部统计其本月考勤,报上级领导批示,到工资结算日发放您的工资。
6、人力资源部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并给您开出《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您到下一个新单位需要的,只要是正规大单位,一般都会要求出具的,有备无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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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多久可以拿到工资?
辞职多久可以拿到工资在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一般是在辞职时一起结算,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辞职,单位必须立即一次性的付清劳动者的全部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工资,要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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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要拿到哪些资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辞职后要拿到哪些资料问题解答如下,
1、需要你到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拿到离职证明
2、找到新公司需要给你缴纳五险一金
3、满三个月以后,一般都是这么长时间,原单位才能把你的离职信息提交当地社保局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你就可以去办理社保和公积金转移手续了
4、社保主要办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其他的就都不要了,人家也不会给你办的;拿着离职证明,身份证到原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去办理,打印出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缴费凭证两个单据,交给你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他们会给你搞定剩下的续接问题
5、拿着身份证和离职证明到原单位所在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转移手续,事先咨询新单位你的公积金新账户是什么,去了就可以办理转移手续
6、这些手续如果你没有时间,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委托证书,让你的同事或者朋友帮你办理,只需要把公证书和所需要的材料寄回去就可以了,公证费用是300左右,一次让他们给你多打印几张公证书,有效期写10年,以后会用的到。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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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局申请辞职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局包括劳动分局和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劳动分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市制定的劳动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到劳动局投诉需要带哪些资料? 第 1、投诉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投诉人的投诉登记表或举报人的举报内容; (2)投诉人或举报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考勤记录; (4)拖欠工资花名册(要有拖欠单位负责人签名摁手印); (5)与投诉人投诉案件有关的相关材料如施工协议或施工合同等。 2、投诉应当由投诉人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递交投诉资料。书写投诉文书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进行笔录,由投诉人签字。 投诉文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投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 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 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上个月提交了生育险报销的材料,现在辞职的话能拿到钱吗?
[律师回复]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二、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三、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四、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五、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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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辞职了能拿到失业金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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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社保局工伤判定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辞职了社保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的支持。
三、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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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辞职应提交什么材料
1、完整的《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备案及失业保险待遇申报表》。2、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4、保险经办机构认为应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5.离职后,用人单位应给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并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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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辞职了社保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么劳动者需要受收集能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关系,然后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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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社保局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辞职了社保局工伤认定需要什么材料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辞职了社保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须提供: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是多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在用人单位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近亲属等可以在一年内申请。由于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的支持。
三、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哪些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受伤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辞职后,济南转青岛社保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扩展资料社保转移转入地办理接续合并手续开具《联系函》,后回转出地开具信息表。一般情况下,参保人不便亲自办理时可由亲属凭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社保转出地在打印社缴费凭证前,都要要求检查有无缴社保费。如有欠费,须先结清所有欠费后才予申请转出业务。因而,职工最好在平时就应注意单位是否按时、足额缴社保,免得离职后发现欠缴再去催缴的麻烦。人社部门表示,只要在退休前合并转来就行。缴费凭证最好是申请办理时再去打印,特别是涉及省外参保地。因为参保地地址可能会变动,会给后期联络造成不便。转移社保关系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就可以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将累计计算。
我辞职了,想提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离职可以提取公积金。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原籍户口簿(复印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
4.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辞职后公积金提取到住房公积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下载《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一式一份)和了解服务指南下公积金提取相关政策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中心营业大厅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人公积金卡内,如转入单位结算户次日由公积金承办银行开出转帐支票。辞职后公积金提取注意事项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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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辞职能拿到失业金吗
主动辞职者将无法申领失业保险金。根据规定,这里的失业要求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也就是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人员。劳动者提出辞职的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范围,所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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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养老保险补缴材料和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辞职后养老保险补缴条件
1、从事个体经济活动或为个体经济组织雇用的员工;
2、到内地企业就业的员工;
3、自谋职业的员工。
二、辞职后养老保险补缴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
2、个体工商户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个体户雇用的,须提供个体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及雇主证明;
4、在内地企业就业人员,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书或工资表;
5、自谋职业的员工,出示与之发生经济关系方的证明,如:缴交的工商管理费单据、税务登记及纳税单据等;
6、首次参保人员,须提供调令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7、在建设银行开户的个人存折。
《社保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规定。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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