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签阴阳合同违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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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晓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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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二手房签阴阳合同违法。同时还有可能产生与开放商的纠纷。如果被税务机关查明有通过签订阴阳合同的方式来进行避税的话,那么需要判处税款五倍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需要接受刑事处罚。

二手房签阴阳合同违法吗

一、二手房阴阳合同违法吗

二手房签阴阳合同违法。一旦被查出,不但要补足应缴的税款,而且还面临高额罚款。更为严重的是,这样所谓的“避税”方式在近几年已经引起了一定数量的纠纷。过户前首先要核税,核税通不过,则无法交易,纠纷自然而生,多出的税费到底谁来承担就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此外,如果是通过贷款方式买房,由于首付款是按真实房价支付的,而交付贷款银行的必须是送房地产交易过户用合同,如果首付款和买卖合同有出入,贷款也不能获得银行批准,这样也会引起双方的纠纷。

此外,签订“阴阳合同”还暗藏着很大的法律风险:1、涉嫌逃税要承担法律责任,即税务机关一旦查实的话要追缴税款,而且要处以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数额到了一定程度要受刑事处罚,我国《刑法》第201 条有规定,作为纳税人如果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当买房人再次转让房产时,将面临卖出和买入价之间差额较大,相应税费被拉高的问题,将要承担更多的税赋。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阴阳合同的效力

(一)“阴合同”、“阳合同”均无效的情形

1、“阴合同”,不管签订在中标之前阳合同、签订在中标之后或者签订在中标同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1条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5项的规定,认定无效,即这些情况下,无论是“阴合同”,还是“阳合同”,都应以违背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为由,认定当事人之间所签订的相关合同为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二)“阳合同”部分条款有效的情形

虽然《招标投标法》第46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但根据 “最高院解释”第21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我们不难看出,在司法实践中,如果开发商与施工企业在招投标手续方面并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则一般认定经过备案的“阳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结算的约定内容部分是有效的,按备案合同的约定确定工程价款等问题。而对于双方当事人就相同工程内容另行签订的未备案的协议一般则不应予以认定。

同时根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依据“阳合同”约定的价款结算方式,并不认为是对整体“阳合同”效力的认可。

(三)“阴合同”特定条件下有效的情形

《招标投标法》第46条虽然规定了不得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但同时从“最高院解释”第19条: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照施工过程中形成的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提供签证文件证明工程量发生的,可以按照当事人提供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最高院解释”第20条: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按照约定处理。承包人请求按照竣工结算文件结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

施工合同当中的阴阳合同的一方若有欺诈的行为,或者损害了他人利益或者社会利益,则会失去法律效应,不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并且阴阳合同有效必须要符合特定的条件。只有备案了的合同,对于合同当中的工程价款才会有法律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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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什么是二手房阴阳合同,二手房阴阳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专供登记或备案使用的低价合同叫“阳合同”,把双方私下留存并实际履行的高价合同叫“阴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其中对外的一份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等为目的对内的一份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
一般来说,订立“阴阳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在二手房屋买卖关系中,尽管二手房阳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相反,二手房“阴合同”中真实的价格条款,才是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不过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有权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因此,二手房阴阳合同一般具有违法的目的,是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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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签阴阳合同避税违法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采用阴阳合同的方式“避税”是违法的。
一旦被查出,不但要补足应缴的税款,而且还面临高额罚款。更为严重的是,这样所谓的“避税”方式在近几年已经引起了一定数量的纠纷。过户前首先要核税,核税通不过,则无法交易,纠纷自然而生,多出的税费到底谁来承担就成了双方争议的焦点。此外,如果是通过贷款方式买房,由于首付款是按真实房价支付的,而交付贷款银行的必须是送房地产交易过户用合同,如果首付款和买卖合同有出入,贷款也不能获得银行批准,这样也会引起双方的纠纷。
此外,签订“阴阳合同”还暗藏着很大的法律风险:
1、涉嫌逃税要承担法律责任,即税务机关一旦查实的话要追缴税款,而且要处以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数额到了一定程度要受刑事处罚,我国《刑法》第201 条有规定,作为纳税人如果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当买房人再次转让房产时,将面临卖出和买入价之间差额较大,相应税费被拉高的问题,将要承担更多的税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卖房人拒签阴阳合同算违约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卖房人拒签阴阳合同不违法,签阴阳合同才可能构成违法。
现在,房屋买卖中,为了避免承担税收,买卖双方可以约定签订阴阳合同。有些卖房者怕承担法律风险,拒绝买方要求签阴阳合同。其实,不管买卖双方同不同意签订阴阳合同,只要是签订了这个合同,因为会损害国家、社会利益,一般会被认定为违法。
买方要求签订阴阳合同,就算是卖房者拒绝签阴阳合同,他们也不需要双倍赔定金。卖房者是没有义务和责任配合购房者签订阴阳合同,所以自然不存在双倍赔偿定金的必要。实践中,卖房者需要双倍赔偿定金的情形包括违约和一房二卖等。因此,需要卖房者双倍返还定金的情形,显然不包括卖房者拒签阴阳合同。
身为卖方,签订阴阳合同需要承担以下风险:
(1)宣告合同无效的风险;
(2)房款不能全额收回的风险;
(3)刑事处罚和刑事追究的风险。
另外,在阴阳合同中,一般是“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阴阳合同,那么就很可能两份合同都会被认定为无效。所以,这其中的风险还是十分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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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签阴阳合同是否违法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二手房签阴阳合同是否违法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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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该怎么解释二手房交易阴阳合同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二手房交易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用通俗的语言来解释,就是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订立两份以上的内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对内,称为“阴合同”,一份对外,称为“阳合同”。“阴合同”并不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国家税收或骗取银行贷款等为目的;“阳合同”则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显示房屋真实的成交价格。
在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的出现无非出于两种原因:一种是虚高的房价合同交给银行,以申请更多按揭贷款;另一种是填低房价的合同交给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以便少交税。
二手房交易市场中常用的形式有两种:一是签订两份不同价格的房屋买卖合同,一份私下交易之用,另一份用来办理过户手续之用;二是把房屋买卖价格签低,然后另签一份装修补偿协议和旧家具买卖协议,以装修补偿款和家具款的名义,补足房屋实际成交价。其中,第二种阴阳合同更具备隐秘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合同无效。在此情形下,阴合同因为其违法性,因此往往会被确认为无效,想逃避税款可能会导致官司缠身,或者承担违约金责任。
如果其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多的银行贷款故意报高房子的总价,一旦被银行发现,将会被定性为骗贷行为,贷款泡汤不说,还可能从此被列入银行的黑名单,信用记录上也会留下一个大大的污点。同时,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后,虽然也可能有一部分人侥幸蒙混过关,但由于这类合同大多都存在未经登记、很不规范、约定不明甚至只是口头约定等情况,履行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矛盾,产生纠纷。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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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是什么含义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二手房买卖阴阳合同是什么意思:
为了促成交易,在买卖双方价格拉锯战中,有的中介公司建议双方签订两份合同(俗称“阴阳合同”):一份是在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纳税申报以及过户手续时使用(合同上的交易价格比真实价格要低);另一份则是买卖双方及中介机构共同签署的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这份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上签订的价格才是真实的交易价格)。由于可以少缴税费,所以,买卖双方乐于其成。但是,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隐藏着相应的风险。如果卖方将房屋的产权转让给买方后,买方拒绝按照真实的合同支付购房款,双方就容易产生纠纷。
买卖双方签署阴阳合同以规避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印花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等税费,造成国家税款大量流失的同时,也对国家调控政策的有效实施造成了不良影响。
根据最高级人民的司法文件,对于前后合同约定的房价不一致的情况,根据后合同优先于前合同的原则,原则上应以后订立的合同为准。如一方当事人确有证据证明双方为规避纳税、骗取贷款等,而故意在此后的合同中订立虚假价格的,因该项变更非双方变更房价的真实意思,且具有非法目的,不应予以认定,仍应以前合同约定的成交价履行。判断时,除由提出异议方承担举证责任外,还应结合前后合同签订后的履行情况、约定的成交价与市场价格的差距大小、合同登记备案情况等综合判断。
再则,交易风险发生时,卖方可能拿不到全部房价款;而买方虽然少缴了契税,但再度卖房时就要为此时的贪小便宜而“埋单”,承担更多的个人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如果说偷税达到犯罪的程度,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因此,一定要考虑到阴阳合同所带来的高风险和高对价。
二手房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该怎样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该如何看待?我们认为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来判断。
有观点认为应当认定阴阳合同无效,理由是《合同法》第52条第1款第2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在以阴阳合同为由产生纠纷的案件中,大多数的真实原因都是因为受房地产交易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而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仅仅因为阴阳合同的存在就判定买卖合同无效既不利于保护交易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分析阴阳合同可以看出,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包括买卖房屋、办理贷款、办理网签等,逃避税收并不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目的,虚假价格条款也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第56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所以,对于阴阳合同的效力应当认定除虚假交易价格之外的其他条款有效,虚假交易因为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应认定无效。
而对阴阳合同效力的态度是,阴阳合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种客观现象,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机关、都是知道的,审判也相对比较宽松,除非差价太大,往往根据违约情形选择适用对违约方不利的规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5、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6、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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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二手房阴阳合同处罚谁?
一般来说,签订这个二手房阴阳合同是处罚签合同的双方的。签这个阴阳合同就是为了达到漏税避税的一个目的,逃税是一个违法的行为,如果被税务机关发现的话有可能是以《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来给予行政处罚,有的甚至还会以《刑法》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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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中阴阳合同的纠纷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对于二手房买卖中阴阳合同的纠纷怎么处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签署“阴阳合同”的原因
少缴税金,偷逃阴阳合同间高低价款之间的差额应交的税款是当事人订立阴阳合同的动机。产权登记变更生效后,买房人拒付两合同间的价款差额,主张按阳合同约定的低价格履行是导致纠纷发生的原因。
一般来说,订立“阴阳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在二手房屋买卖关系中,尽管阳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依照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
(二)款的规定,像这样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相反,“阴合同”中真实的价格条款,才是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不过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有权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阴阳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纠纷,一般按两种办法处理,一种是根据规定,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另一种是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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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阴阳合同的纠纷怎么解决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署“阴阳合同”的原因
少缴税金,偷逃阴阳合同间高低价款之间的差额应交的税款是当事人订立阴阳合同的动机。产权登记变更生效后,买房人拒付两合同间的价款差额,主张按阳合同约定的低价格履行是导致纠纷发生的原因。
一般来说,订立“阴阳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在二手房屋买卖关系中,尽管阳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依照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
(二)款的规定,像这样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相反,“阴合同”中真实的价格条款,才是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不过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有权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阴阳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纠纷,一般按两种办法处理,一种是根据规定,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另一种是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二手房买卖中阴阳合同的纠纷怎么样解决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二手房买卖中阴阳合同的纠纷怎么样解决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签署“阴阳合同”的原因
少缴税金,偷逃阴阳合同间高低价款之间的差额应交的税款是当事人订立阴阳合同的动机。产权登记变更生效后,买房人拒付两合同间的价款差额,主张按阳合同约定的低价格履行是导致纠纷发生的原因。
一般来说,订立“阴阳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偷逃税费。在二手房屋买卖关系中,尽管阳合同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依照我国《合同法》第52条第
(二)款的规定,像这样以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欺骗行政主管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费,损害国家利益,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规避国家税收的价格条款应属无效合同条款,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相反,“阴合同”中真实的价格条款,才是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不过这种做法严重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有权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有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对“阴阳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纠纷,一般按两种办法处理,一种是根据规定,合同需要备案的,以备案的合同为准,这是一般原则;但是如果备案的合同没有实际履行,而实际履行的合同中有违法利益,则价格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其余按照备案的合同约定,备案合同未约定的,而阴合同又有相关内容的按阴合同的约定执行。另一种是如果签订的两份合同,按照规定,既不需要批准,也无须备案,则以实际履行的合同为准。有的判例则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是,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拒绝网签阴阳合同延期规定过户时间,买方违约吗?
[律师回复]
1、《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违约处理办法作出约定 《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双方虽然在合同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约定,但不一定非常完善。如果违约赔偿处理方法不考虑上述几种情况的话,那就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来进行赔偿,但是赔偿额度也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2、《房屋买卖合同》中未对违约违约处理办法作出约定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将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进行违约责任追究或赔偿计算,出现问题时,守约方仍旧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损失赔偿额进行主张,其中损失包括由于对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然后经过法律部门的酌情核实,对违约方作出适当的赔偿要求,弥补守约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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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定二手房阴阳合同普遍吗
阴阳合同指的是,买卖双方为了减少所需交纳的税额或者增加贷款额度,签定了两份不同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买卖中,特别是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是相当普遍的。房屋买卖中签定阴阳合同的危害:1、买家可能拿不到房。2、二次出售会承担高额个人所得税。3、卖家得不到全款。4、容易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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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拒绝网签阴阳合同延期规定过户时间,买方违约吗?
[律师回复]
1、《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违约处理办法作出约定 《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双方虽然在合同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约定,但不一定非常完善。如果违约赔偿处理方法不考虑上述几种情况的话,那就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来进行赔偿,但是赔偿额度也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2、《房屋买卖合同》中未对违约违约处理办法作出约定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将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进行违约责任追究或赔偿计算,出现问题时,守约方仍旧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损失赔偿额进行主张,其中损失包括由于对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然后经过法律部门的酌情核实,对违约方作出适当的赔偿要求,弥补守约方的损失。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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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买方拒绝网签阴阳合同延期规定过户时间,买方违约吗?
[律师回复]
1、《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违约处理办法作出约定 《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双方虽然在合同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约定,但不一定非常完善。如果违约赔偿处理方法不考虑上述几种情况的话,那就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来进行赔偿,但是赔偿额度也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2、《房屋买卖合同》中未对违约违约处理办法作出约定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将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进行违约责任追究或赔偿计算,出现问题时,守约方仍旧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损失赔偿额进行主张,其中损失包括由于对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然后经过法律部门的酌情核实,对违约方作出适当的赔偿要求,弥补守约方的损失。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拒绝网签阴阳合同延期规定过户时间,买方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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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违约处理办法作出约定 《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双方虽然在合同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约定,但不一定非常完善。如果违约赔偿处理方法不考虑上述几种情况的话,那就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来进行赔偿,但是赔偿额度也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2、《房屋买卖合同》中未对违约违约处理办法作出约定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将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进行违约责任追究或赔偿计算,出现问题时,守约方仍旧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损失赔偿额进行主张,其中损失包括由于对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然后经过法律部门的酌情核实,对违约方作出适当的赔偿要求,弥补守约方的损失。
《二手房买卖》中,买方拒绝网签阴阳合同延期规定过户时间,买方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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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买卖合同》中对违约处理办法作出约定 《合同法》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双方虽然在合同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约定,但不一定非常完善。如果违约赔偿处理方法不考虑上述几种情况的话,那就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来进行赔偿,但是赔偿额度也要与实际情况相符合。
2、《房屋买卖合同》中未对违约违约处理办法作出约定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若二手房买卖双方在合同中没有将可能出现的违约风险进行违约责任追究或赔偿计算,出现问题时,守约方仍旧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损失赔偿额进行主张,其中损失包括由于对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正常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然后经过法律部门的酌情核实,对违约方作出适当的赔偿要求,弥补守约方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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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签阴阳合同有效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二手房买卖签阴阳合同有效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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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房通过中介做了阴阳合同二个合同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买房通过中介做了阴阳合同二个合同有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一、买房时阴阳合同哪个有效通常情况下,“阴合同”有效,“阳合同”无效,买方应该按照“阴合同”中的价格约定支付房款.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在买卖双方在交易中同时签订两份不同的合同。“阳合同”是给房屋管理部门和税务管理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主要目的是为了少缴税费;“阴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按实际成交价签订的真实合同,反映了双方当事人的真实购买价格。按照我国《合同法》第52条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无效合同。“阳合同”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恶意串通降低成交金额,该合同的成交金额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征管法的强制性规定,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少缴税款的非法目的,即便是合同成立也不发生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合同。在处理阴阳合同时,一般情况下为了促成交易即使现售合同上的价格条款无效,但其他条款与真实合同不抵触的仍有效,所以一般情况下会按照阴合同处理纠纷。所以,签订阴阳合同隐患还是不小的,请大家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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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应该怎么样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于二手房交易中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该如何看待?我们认为应该本着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来判断。
有观点认为应当认定阴阳合同无效,理由是《合同法》第52条第1款第2项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但是我们应当看到,在以阴阳合同为由产生纠纷的案件中,大多数的真实原因都是因为受房地产交易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而不愿意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仅仅因为阴阳合同的存在就判定买卖合同无效既不利于保护交易也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分析阴阳合同可以看出,当事人签订合同的目的包括买卖房屋、办理贷款、办理网签等,逃避税收并不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目的,虚假价格条款也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合同法》第56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的,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所以,对于阴阳合同的效力应当认定除虚假交易价格之外的其他条款有效,虚假交易因为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应认定无效。
而对阴阳合同效力的态度是,阴阳合同在相当长的时间里都是一种客观现象,短期内也不可能完全消除,因而,老百姓、政府机关、都是知道的,审判也相对比较宽松,除非差价太大,往往根据违约情形选择适用对违约方不利的规定。具体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5、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6、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阴阳合同该怎么认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阴阳合同?
“阴阳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买卖双方就同一房屋买卖签订的数份不同价格的合同。送至房产交易中心登记的叫“阳合同”,只供登记用。双方私下留存的叫“阴合同”,作为交易的真实成交价格。
阴阳合同出现的原因:
签定“阴阳合同”大多数是为了避税,即在房屋买卖关系中,由双方签订向有关部门备案的那一份合同,虽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这一份合同的是在于通过虚假降低合同标的的方式,欺骗登记部门,从而达到少缴税金的目的。
阴阳合同的效力:
阴阳合同的做法客观上损害了国家利益,违反了我国税收法律法规,因而是无效的,不具有确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效力。“阴合同”具有合同的效力,可以成为确定双方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基础。但是这一做法却严重违反了我国税收管理规定。如果属于一般偷税行为,有权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如果偷税数额较大、次数较多,则可能构成犯罪。
如何判定该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在因“阴阳合同”价格不一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时间在后的合同价为准。除非有证据证明前一份合同价是为规避纳税及骗取贷款等原因而签订的虚假价格。但是要特别注意,这个举证责任是由提出异议方来承担的,也就是说,谁认为前一份合同是虚假的,谁就应当承担这个举证责任。
但是,这样的规定并不全面,因为两份合同的签订时间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时签订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为准的话,这时就会难以认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关键是要证明哪一份合同的价格才符合双方的真实意愿。
对阴阳合同的认定:
1、对于差价以装修名义并且差价较小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
2、对于差价太大,一般会认定无效。
3、对于卖方不想卖,主张中介与买方恶意串通以低价过户损害其利益的,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4、对于买方不想买而主张卖方避税,或者签现售后只想以现售合同上的低价买,一般认定合同有效但过户价格条款无效。
5、对于双方仍想交易但过户时一方主张以真实价过户,另一方拒绝的,会调解,调解不成则认定合同不成立。
6、没签过户确认书,现售价变少的,视为双方意思变更,现售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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