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补偿,分公司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补偿,分公司怎么办相关的法律规定。
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补偿,分公司怎么办

一、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补偿

分公司撤销后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要依据员工在公司工作年限给予经济补偿,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分公司怎么办

理注销流程

1、持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到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2、准备注销登记的相关材料。

因为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和一般公司注销不同之处),注销登记材料应由所属公司做出决定并签署。

材料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

4、分公司注销登记经工商登记机关核准后,公司应持《分公司注销登记核准通知书》到公司登记机关进行分公司撤销备案。

同时,也要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5、如果分公司有银行账户的,需要注销银行账户,没有则不需要。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撤销分公司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工作满一年就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支付。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9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16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补偿,分公司怎么办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7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3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15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5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7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4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70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3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5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7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0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6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8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分公司撤销孕妇员工怎样赔偿,分公司怎样注销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分公司撤销孕妇员工怎样赔偿,分公司怎样注销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补偿,分公司怎样办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补偿,分公司怎样办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听说有一些婚姻可以撤销,那么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权是由谁行使的?可撤销婚姻应当如何撤销?
[律师回复]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因为胁迫当事人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和结婚完全自愿的原则。所以,法律赋予受胁迫一方撤销该婚姻的权利。
但是申请撤销婚姻,应当在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法律规定以上的时间限制,既是尊重当事人的主观意愿,同时也是出于维护婚姻稳定的目的。
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该手续时,当事人必须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的判决书。
另外必须要特别注意的是:撤销婚姻的申请,必须要在婚后1年之内,由被胁迫一方主动提出。之所以要规定这样一个时间限制,是为了尽量维持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如果婚姻登记已经过了1年,受胁迫一方只能提起普通的离婚诉讼。也就是说,可撤销婚姻缔结时间只要超过1年,在法律上就会被视为完全合法的婚姻。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补偿,分公司如何办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补偿,分公司如何办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补偿,分公司怎么办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补偿,分公司怎么办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一个月以前我伯父通过了国家的考试成为公务员,也就是劳动仲裁的委员,但是他在一次劳动仲裁的时候因为没有避嫌所以被撤销了资格,想知道仲裁员资格裁决被撤销有何
[律师回复] 第62条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第63条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17条(新民诉法237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新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316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是否能撤销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是否能撤销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业主委员会的决定是不是可以撤销?
可以由撤销。
即使依据有关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物业管理条例》中这一条款,至多可以解释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出的决定,经人民判决属于违法的,相关行政部门可以履行撤销手续并通告全体业主”,因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原则是:是否违法,其判断权在于,而非。
业主委员会可以擅自决定聘用其他工作人员吗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15条规定,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办理本辖区涉及物业管理的公共事务的自治性组织。业主委员会只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不享有自治管理规范决定权。业主委员会本身属于非盈利的社会组织,其本身没有财产来源,也无收入用于支付聘用人员的工资。具体地说,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聘用工作人员,并支付工资,必然要从业主的共同收益中进行支付,损害了业主的合法利益,况且聘用社会人员也超出了其工作权限范围。《物业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在业主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产生。从该规定可以看出,业主委员会成员本身必须是业主,其他人员不能成为业主委员会成员。
由于其精力有限,聘用其他人员进行日常事务的管理似乎也符合常理。但根据目前法律规范来看,业主委员会没有专职的委员,业主委员会成员本身就是代表业主利益、为业主服务的,按照物业管理规范履行职责,而不应聘请其他人员替代其本身职责。当然业主大会表决通过,同意聘用人员从事专职服务工作,也是可以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16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总公司撤销分公司的条件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总公司撤销分公司的条件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分公司撤销员工怎么补偿,分公司怎么办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