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不给员工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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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者入职后用人单位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自留一份,给劳动者一份,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到相关的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不给员工怎么办?

一、单位签了劳动合同但不给员工怎么办?

签了劳动合同公司不发给员工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交付劳动合同,或者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由其责令改正。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若其该行为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里面可以加入哪些约定条款?

1、在劳动合同中加入诸如试用期、培训、保密、竞业限制违约金、离职工作交接等约定条款。

2、为防止发生有关规章制度效力的纠纷,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规章制度已经向劳动者公示的条款(如“乙方确认已经了解了公司规章制度的内容”等)。

3、为防止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员工的抗拒行为(如不接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书等),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通知的送达条款(如“甲方有关书面文件、通知无法直接送达给乙方时,乙方确认劳动合同中所填写的家庭住址为邮寄送达地址”)。

4、为防止调岗调薪时发生争议,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诸如“岗随薪变”的条款(如“若因乙方不能胜任工作而被调整工作岗位的,工资会按照调整的岗位适当调整”)。

5、除了上述条款外,企业还可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一些其他事项,如“用人单位的管理权利”等。

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应该给劳动者一份,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者可以到主管的部门进行投诉,要是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用人单位违法的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不按劳动合同的约定的条款履行,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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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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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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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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