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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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朋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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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男年蛮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应当退休。2、在事业单位工勤岗位的人员,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工作年限满10年的应当退休。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条件

    提前退休是指员工在没有达到国家或企业规定的年龄或服务期限时就退休的行为。我国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是男60周岁,女55周岁。哪如果想要提前退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文字了解。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条件:

    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 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 进行交纳。

    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以上是律图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条件的内容,希望能为您解答疑惑,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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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政策是什么
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政策: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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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提供工资条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单位不提供工资条怎么维权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不提供工资条如何维权
职工求助
没有工资条如何维权
今年2月初,胡小姐来到北京,入职到一家商贸公司当销售员,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然后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就拿走了,我问他们要,但是他们以种种理由推脱,前两个月的工资也都是以现金发放,从没发过工资条。”胡小姐对记者说。
进入公司后,胡小姐发现,只有达到一定的任务量,才可以拿到全额底薪和提成。由于胡小姐3月和4月销售业绩一直不好,公司直到5月才发给她前面两个月的工资。人事经理将工资表拿来,让她签字发钱后,就将工资表拿走了。胡小姐想申请仲裁,但手上既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条等凭证,让她觉得很为难。
律师答疑
职工可收集旁证申诉
针对胡小姐的疑问,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律师表示,如果拿不到劳动合同,手上也没有工资条,胡小姐可以收集公司发放的出入证、工作牌、内部通讯录、公司内部培训资料、工友的证言等,这些旁证也可以证明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工会律师介绍,从工会调解部门受理的拖欠工资案件中,工资条多数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关键证据,尤其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工资条常常是其可以提供的唯一凭证。如果职工反映单位拖欠工资,手里只有工资条,通常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对于单位来说,发放工资条不会增加太大负担。可对于职工而言,工资条却是重要的维权工具,一定要注意留存。一名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张女士介绍,很多单位实行了无纸化办公了,如果不发放工资条,就应该通过内网或者电子文本让职工查询相关的工资构成情况。
知识拓展:
工资条的重要性
《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
另外,工资条还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让员工监督单位是否扣除不该扣除的其它项目等。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职工要仔细留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和提供工资明细,员工可向劳动部门举报。
单位行贿罪判缓刑的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单位行贿罪判缓刑的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行贿罪判缓刑的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这是因为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
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在主刑之外还判处有附加刑,附加刑仍然应当执行,而不受主刑缓刑的影响。
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受缓刑宣告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缓刑的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判决以前先行羁押的时间,不能折抵缓刑的考验期限。
单位不提供工资条能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不提供工资条如何维权
职工求助
没有工资条如何维权
今年2月初,胡小姐来到北京,入职到一家商贸公司当销售员,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然后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就拿走了,我问他们要,但是他们以种种理由推脱,前两个月的工资也都是以现金发放,从没发过工资条。”胡小姐对记者说。
进入公司后,胡小姐发现,只有达到一定的任务量,才可以拿到全额底薪和提成。由于胡小姐3月和4月销售业绩一直不好,公司直到5月才发给她前面两个月的工资。人事经理将工资表拿来,让她签字发钱后,就将工资表拿走了。胡小姐想申请仲裁,但手上既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条等凭证,让她觉得很为难。
律师答疑
职工可收集旁证申诉
针对胡小姐的疑问,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律师表示,如果拿不到劳动合同,手上也没有工资条,胡小姐可以收集公司发放的出入证、工作牌、内部通讯录、公司内部培训资料、工友的证言等,这些旁证也可以证明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工会律师介绍,从工会调解部门受理的拖欠工资案件中,工资条多数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关键证据,尤其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工资条常常是其可以提供的唯一凭证。如果职工反映单位拖欠工资,手里只有工资条,通常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对于单位来说,发放工资条不会增加太大负担。可对于职工而言,工资条却是重要的维权工具,一定要注意留存。一名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张女士介绍,很多单位实行了无纸化办公了,如果不发放工资条,就应该通过内网或者电子文本让职工查询相关的工资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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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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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
另外,工资条还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让员工监督单位是否扣除不该扣除的其它项目等。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职工要仔细留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和提供工资明细,员工可向劳动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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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政策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国务院推出的法定年龄退休退职人员处理办法规定,男性职工满60周岁,女性职工满50周岁的,并且工龄满十年的。可以向单位申请提前退休。又同时还出台了老弱病残干部暂行处理办法,规定男性干部年满55周岁,女性45周岁,工龄10年的可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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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不提供工资条该怎么维权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单位不提供工资条如何维权
职工求助
没有工资条如何维权
今年2月初,胡小姐来到北京,入职到一家商贸公司当销售员,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只签了一份,然后公司人事部门负责人就拿走了,我问他们要,但是他们以种种理由推脱,前两个月的工资也都是以现金发放,从没发过工资条。”胡小姐对记者说。
进入公司后,胡小姐发现,只有达到一定的任务量,才可以拿到全额底薪和提成。由于胡小姐3月和4月销售业绩一直不好,公司直到5月才发给她前面两个月的工资。人事经理将工资表拿来,让她签字发钱后,就将工资表拿走了。胡小姐想申请仲裁,但手上既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条等凭证,让她觉得很为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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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胡小姐的疑问,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律师表示,如果拿不到劳动合同,手上也没有工资条,胡小姐可以收集公司发放的出入证、工作牌、内部通讯录、公司内部培训资料、工友的证言等,这些旁证也可以证明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工会律师介绍,从工会调解部门受理的拖欠工资案件中,工资条多数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关键证据,尤其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工资条常常是其可以提供的唯一凭证。如果职工反映单位拖欠工资,手里只有工资条,通常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对于单位来说,发放工资条不会增加太大负担。可对于职工而言,工资条却是重要的维权工具,一定要注意留存。一名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张女士介绍,很多单位实行了无纸化办公了,如果不发放工资条,就应该通过内网或者电子文本让职工查询相关的工资构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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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的重要性
《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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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工资条还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让员工监督单位是否扣除不该扣除的其它项目等。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职工要仔细留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和提供工资明细,员工可向劳动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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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用人单位裁员应如何补偿?
[律师回复]
一、用人单位裁员的条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裁员需具备法定条件。裁员条件举证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必须有充分证据举证证明达到法律所规定的可以裁员的条件方可裁员,不能举证的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裁员。用人单位裁员需具备的条件如下:

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用人单位裁员应如何补偿在经济性裁员中,只有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情况下,被裁员工才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而在一般性裁员中,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被裁员工均可获得经济补偿金。两种裁员方式,员工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式都是一样的,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标准是被裁员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我在的单位想让我提前退休怎么办我不想退休
[律师回复]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干部60,工人55女干部55,工人50岁),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退休人员审批花名册并携带认识档案到社保局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到地方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需要公示一周,公示满后将公示表加盖工会、监察和人事部门的印章再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后将审批表送社保局,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具体退休年龄规定:  根据1978年6月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我在的单位想让我提前退休怎么办我不想退休
[律师回复]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中国的法定退休年龄男干部60,工人55女干部55,工人50岁),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退休人员审批表、退休人员审批花名册并携带认识档案到社保局初审,初审通过后再到地方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需要公示一周,公示满后将公示表加盖工会、监察和人事部门的印章再到人力资源和劳动保障政务大厅审批,审批后将审批表送社保局,次月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具体退休年龄规定:  根据1978年6月颁发的《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和《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规定,下列几种情况可以办理退休:  
(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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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退休金怎么计算?
提前退休退休金的计算,也是按照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之和来计算的,具体情况下对于基本养老金是需要根据个人的缴费年限来认定的,还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水平、消费水平等情况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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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的单位想让我提前退休怎么办我不想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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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的单位想让我提前退休怎么办我不想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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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2)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繁重体力劳动和其他有害健康工种的职工,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的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  
(3)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满10年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  
(4)因工致残,经医院证明(工人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单位不提供工资条应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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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可收集旁证申诉
针对胡小姐的疑问,市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律师表示,如果拿不到劳动合同,手上也没有工资条,胡小姐可以收集公司发放的出入证、工作牌、内部通讯录、公司内部培训资料、工友的证言等,这些旁证也可以证明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
工会律师介绍,从工会调解部门受理的拖欠工资案件中,工资条多数是维护职工权益的关键证据,尤其对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工资条常常是其可以提供的唯一凭证。如果职工反映单位拖欠工资,手里只有工资条,通常可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及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对于单位来说,发放工资条不会增加太大负担。可对于职工而言,工资条却是重要的维权工具,一定要注意留存。一名从事人力资源工作的张女士介绍,很多单位实行了无纸化办公了,如果不发放工资条,就应该通过内网或者电子文本让职工查询相关的工资构成情况。
知识拓展:
工资条的重要性
《劳动法》规定,员工对于企业规定的工资分配方案,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也就是说员工有权知道自己的福利和工资构成等。因此,企业不提供工资条是一种侵权行为。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委托银行代发工资。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工资条应该是企业发给员工本月工资的明细,能让员工清楚了解自己的收入构成。一旦发生纠纷,工资条可以作为员工在这个公司的收入证明及其他明细证明,还能够监督企业及时发放工资。
另外,工资条还能比较全面地反映员工每月工资总额,是否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有没有在工资中扣除员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及个人所得税,让员工监督单位是否扣除不该扣除的其它项目等。一旦发生劳动争议,工资条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重要证据。职工要仔细留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发放和提供工资明细,员工可向劳动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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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前发生工伤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吗
退休之前遇到工伤事故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当然不可以直接辞退,就算还没有来得及申请工伤认定,但疑似工伤事故或非因公负伤在法定医疗期内的,在本用人单位工作已经有15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已经不够5年的,单位都不能无故辞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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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单位受贿罪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单位罪逮捕的条件是什么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
(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对实施多个犯罪行为或者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即可:有证据证明犯有数罪中的一罪的;有证据证明有多次犯罪中的一次犯罪的;共同犯罪中已有证据证明有犯罪行为的。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逮捕不同于定罪,逮捕的标准低于定罪的标准,不要求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所有证据都已查证属实,只要求有证据已被查证属实即可。
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关于犯罪严重程度的规定。基于已有证据证明的犯罪事实,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初步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而不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适用附加刑等轻刑或者可能被免除刑罚的,才符合逮捕条件。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由于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可以适用。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上述两项条件,但采取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足以防止其危害社会的,即无逮捕必要,不应逮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有逮捕必要”:
(1)可能继续实施犯罪行为,危害社会的;
(2)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3)可能自杀或者逃跑的;
(4)可能实施行为的;
(5)可能有碍其他案件侦查的;
(6)其他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情形。
同条还规定,对有组织犯罪、性质组织犯罪、暴力犯罪和多发性犯罪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以及可能有碍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应予逮捕。
逮捕的上述三个条件相互联系、缺一不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同时具备这三个条件,才能对其逮捕。只有严格掌握逮捕的适用条件,才能够防止错捕和滥捕现象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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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条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条件问题解答如下,
(一)协商解除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6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知,如果双方协商同意的,用人单位可以合法解除合同。
(二)法定事由
如果发生法定的事由,用人单位也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主观存在过错
如果劳动者存在以下的主观过错夫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劳动者: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合同的情形。
当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只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通知员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即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用人单位濒临破产的
当用人单位濒临破产时,只要依法履行相应的程序,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即使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也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三)约定事由。
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时,在合同中实现约定了解除合同的事项,当约定事项出现时,劳动者有权合法解除合同。但是有一点必须注意,就是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
提示:例外情形
但是,需要提醒的是,即便用人单位有以上提到的合法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但也受到一定的限制,即如果劳动者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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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残能提前退休吗,提前退休的条件是什么
如果车祸伤残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满足特定情形的,可以办理因病提前退休:1、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2、1992年底以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和1993年1月以后的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1993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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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单位除名的特殊工种职工能提前退休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企业特殊工种的确认为加强对从事井下,以及1999年以前办理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工人退休的审批情况,不属于特殊工种范围。本人原始档案记载不全的,装入本人原始档案,均不能按照从事特殊工种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文件依据、高温,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市属以上企业,统一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其所在行业的国家主管部确定的特殊工种名称、高空。二、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认定依据工人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认定。凡主管部没有颁布的工种、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和其它有害身体健康工种(以下简称特殊工种)工作工人退休审批工作。企业特殊工种名称必须与文件规范的名称一致、市。三,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区:一,作为认定的依据、特殊工种的范围特殊工种必须严格按照原国家劳动部和有关关行业主管部颁布的工种目录(非主管部的工种不能比照)执行。四,不一致的,企业应查找有关原始材料。凡有特殊工种的企业。企业及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认定依据、县属企业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后,以本人原始档案记载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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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伤残军人七级在单位可以提前退休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我是伤残军人七级在单位可以提前退休吗问题解答如下, 提早退休的政策:
一、提早退休的基本条件(社会保险,不管是在职、还是在乡的城镇户口)

1.年龄在五十周岁以上

2.具有十五年的工龄记录或者缴费记录(军龄也算作工龄的);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劳动力鉴定中心”检查鉴定,结论是“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二、流程和程序


1.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独有文件规定“大部分丧失劳动”者,这个文件在新中国建立劳工制度以后就有了,除了伤残军人,还有普通残疾人、盲人、精神病患者、以及因病因职业病者。特殊工种(油漆、高温、化工、锅炉、高原、潜水等)因为就业档案有相关记录,就不用再作鉴定。

2.自己到到街道、社区的事务中心填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并交付350元鉴定费(鉴定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职战友有单位报销费用,无业的可以有民政局报销);
3.根据省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通知,按照约定的时间与残疾、精神、视力障碍等同时在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由中心的大夫分科进行鉴定;
4.收到省市级“劳动能力鉴定中心”的鉴定报告,如果里面鉴定结果有“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你马上就要拿到所属区域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提早退休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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